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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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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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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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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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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绿春县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十四次
常务会议纪要
2018年11月27日下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补助资金、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等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给予审定绿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拆旧复垦奖励办法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卢荣华关于《关于给予审定绿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拆旧复垦奖励办法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杨福德副县长作了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国家推出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破解保护与保障“两难”困境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是国家对深度贫困地区特殊的帮扶政策,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土地政策措施。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拆旧复垦奖励办法》;2. 县国土资源局按程序办理相关工作。
审议《关于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补助工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工信局局长赵永志关于《关于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补助工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请示》主要内容的汇报。
会议强调,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各项利税,增加我县税收收入,促进我县脱贫致富和再就业进程,对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公司逐步亏损,经营举步维艰。为调动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开足马力进行满负荷生产。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补助工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请示》,由县工信局按照有关文件,依法依规实施。
三、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会议由县环保局副局长黄海波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省纪委办《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纪办发〔2018〕19号)2个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州部署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杜绝出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生态环境恶化,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中央和省州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要一次性彻底整改到位,禁止出现二次发现同一问题的情况。坚决打好我县生态环境污染、破坏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践行好社会经济发展,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的思想,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步向前发展。
四、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对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以及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云纪通报〔2018〕33号)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政府系统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纪律保障。
出 席:张 猛 刘于朋 李 伟 何仕华 陈勇进 黄艳云 李波娘 杨 升
请 假:何 萍 李批龙 李雪松 史玉刚
邀 请:县人大朱阿三、县政协罗凤珍
列 席:县政府办林帅、李剧成、李和欧、胡海、马恒亮、白云华,县环保局黄海波,县安监局白才岁,县发改局车小普,县工信局赵永志,县财政局杨嘎酿,县统计局白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