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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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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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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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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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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了这些事!
10月15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卢春剑主持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红河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经济交流协调机制,做好经济信息预判,提前谋划部署,全面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实现劳务公司实体化、平台化、派单化;要深刻领会国企改革精神,把握国企改革总体要求,强化政策把关,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优化空间布局,防范隐性债务风险;要深刻汲取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通报“云南省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的教训,抓紧开展黄连山一级电站、骑马坝电站的退出工作;要维护和保障卫生防疫人员的身体健康,稳定卫生防疫队伍,对从事接触有毒有害、传染病的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工资福利,完善卫生防疫津贴标准;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努力推动“一县一业”茶产业绿色有机化发展,发挥茶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要坚持守土尽责,按程序高效推进边境物理防控设施建设申报工作,建好管好用好边境管控物理阻拦设施,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筑牢边境安全铜墙铁壁;要科学防范项目推进隐形风险,妥善处理项目安全隐患,坚持发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把项目工作抓得更实在、更有效、更规范、更优质,高质量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共建美好绿春。
会议听取了《绿春县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村厕所革命任务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强化部门联动,严格督察考核,抓好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全面完善人居环境;要严格把关工作质量,按时完成改厕任务,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要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改厕与保障供水和污水处理同步推进,确保达成卫生标准,确保农民群众从中受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给予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请示》《关于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地基处理工程采用可研报告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请示》《关于给予解决绿春县2021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暨“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关于给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体和杨星、习正成、李清松个人记功的请示》《关于给予审议保障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改革性补贴经费的请示》《关于给予审议< 绿春县边境防护网光伏走廊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请示》《关于给予审议< 绿春县茶产业开发一期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请示》《绿春县林业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协议》,听取了《绿春县强边固防林地审批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通报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党委违规处分党员问题的通报》(云纪通报﹝2021﹞30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建洪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云纪通报﹝2021﹞31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案件的通报》(云纪通报﹝2021﹞32号)以及《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红纪通报﹝2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