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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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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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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发〔201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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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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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绿春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8日
绿春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统筹整合使用种类涉农资金,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云厅字〔2016〕20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6〕93号)、《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贫困县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绿春县基本情况
绿春县辖 4镇5乡,71 个村委会,21个社区、808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4.53万人。2017年底尚有建档立卡贫困乡镇5个,贫困村69个,贫困人口12685户56289人,贫困发生率为26.79%。2017年财政总收入2.89亿元,支出20.77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2亿元)。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计划整合2.5亿元,实际整合3.2亿元。
2018年计划退出2个贫困乡镇,分别为大兴镇,大黑山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下;39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下。分别为大水沟乡大果马村、龙普村、宋壁村、大阿巴村、牛倮底马村,骑马坝乡莫洛村、杯倮村、哈育村,牛孔镇阿谷村、依期村、龙洞村、破瓦村、者俄村,三猛乡埃洞村、哈德村、爬别村、塔普村,戈奎乡托牛村、加梅村、子雄村,半坡乡高井槽村,大兴镇岔弄村、瓦那村、阿迪村、老边村、龙丁村、倮德村,平河镇东角村、略马村、东哈村、咪霞村、东斯村,大黑山镇戈兰村、三楞村、罗布巩村、拉龙村、老白寨村、撮洛村,搬布村。
二、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
(三)《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云厅字〔2016〕20号)
(四)《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6〕93号)
(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贫困县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指导意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原则。对交叉重复、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清理归并,实现内部压减、统筹安排。
(二)坚持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通过整合捆绑,实现资金相对集中投放,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形成示范效应,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原则。按照规划制定盘子、安排资金,科学确定三年目标、年度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四)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原则。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四、目标任务
围绕《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全县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制度一个笼子、资金一个盘子、项目一个单子”的要求,逐步建立“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运行管理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确保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五、工作措施
(一)统筹安排涉农项目资金。结合2018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会议精神,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2017年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138万元的10%增幅,预计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352万元。确定2018年整合资金支持方向,对所有涉农部门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项目进行归并整理,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二)细化涉农项目预算。每年编制涉农项目预算时,财政部门与涉农部门进行会商,合并同类项目,集中预算资金,明确重点投向,做到所有能分解的项目在年初预算中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
(三)建立健全项目库。每年申报项目时,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当年实施的项目,上报一批质量高、效益明显、条件成熟的涉农项目,同时加强申报项目的上下衔接,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
(四)建立完善协商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申报、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为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提供机制保障。
(五)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坚决杜绝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
六、预计整合资金规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云厅字〔2016〕20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6〕93号)等文件精神,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中央层面的20项,省级层面21项,州级层面21项。
2018年预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352万元,比2017年32138万元增长3214万元,增幅10%。
绿春县2017年与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增减情况表
序号 | 财政资金名称 | 2017年资金投入 | 2018年资金计划规模 | 增减额 | 增长率(%) | 备注 |
合 计 | 32138 | 35352 | 3214 | 10 | ||
一 | 中央财政资金小计 | 18307 | 21964 | 3657 | 20 | |
1 |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5766 | 7209 | 1443 | 25 | |
2 | 水利发展资金 | 2266 | 2979 | 714 | 32 | |
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203 | 203 | 0 | 0 | |
4 | 林业改革资金 | 1118 | 1118 | 0 | 0 | |
5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 5548 | 7048 | 1500 | 27 | |
6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1494 | 1494 | 0 | 0 | |
7 |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 363 | 363 | 0 | 0 | |
8 | 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 | 1230 | 1230 | 0 | 0 | |
9 |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 | 320 | 320 | 0 | 0 | |
二 | 省级财政资金小计 | 8425 | 8425 | 0 | 0 | |
1 | 省级财政扶贫资金 | 4407 | 4407 | 0 | 0 | |
2 | 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 | 797 | 797 | 0 | 0 | |
3 | 水利专项资金 | 150 | 150 | 0 | 0 | |
4 |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 212 | 212 | 0 | 0 | |
5 | 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 214 | 214 | 0 | 0 | |
6 | 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 | 2015 | 2015 | 0 | 0 | |
7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 630 | 630 | 0 | 0 | |
三 | 州级财政资金小计 | 4963 | 4963 | 0 | 0 | |
1 | 州级财政扶贫资金 | 3394 | 3394 | 0 | 0 | |
2 | 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 173 | 173 | 0 | 0 | |
3 | 旅游发展资金 | 1209 | 1209 | 0 | 0 | |
4 |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 187 | 187 | 0 | 0 | |
四 | 县级财政资金小计 | 443 | 0 | 0 | ||
1 | 结余结转资金 | 443 | 0 | 0 |
对未列入上述范围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中央、省、州专项资金的,可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与上述资金一道统筹使用;属县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使用力度。
七、项目建设任务
预计2018年统筹整合政涉农资金3535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1808万元,占整合资金的62%;产业发展4938万元,占整合资金的14%;民生改善5342万元,占整合资金的15 %;公共服务2867万元,占整合资金的8%;能力素质提升397万元,占整合资金的1%。
绿春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汇总表
序号 | 项目类别和名称 | 单位 | 规模 | 补助标准(元)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其中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使用资金 | 群众自筹资金 | |||||||||
合计 | 35352 | 35352 | 0 | |||||||
一、基础设施 | 21808 | 21808 | 0 | |||||||
(一)行政村通畅工程 | 个 | 9 | 9268 | 9268 | 0 | |||||
(二)村内道路场地硬化 | 平方米 | 376653.4 | 5650 | 5650 | 0 | |||||
(三)挡墙 | 立方米 | 30202 | 1057 | 1057 | 0 | |||||
(四)排水沟 | 公里 | 110.324 | 1655 | 1655 | 0 | |||||
(五)垃圾池 | 个 | 471 | 92 | 92 | 0 | |||||
(六)公厕 | 所 | 199 | 995 | 995 | 0 | |||||
(七)水利 | 件 | 12 | 2000 | 2000 | 0 | |||||
(八)整乡推进 | 个 | 2 | 1092 | 1092 | 0 | |||||
二、产业发展 | 4938 | 4938 | 0 | |||||||
(一)种植业 | 1910 | 1910 | 0 | |||||||
1.胡椒提质增效 | 亩 | 1435 | 43 | 43 | 0 | |||||
2.茶叶提质增效 | 亩 | 35637 | 1069 | 1069 | 0 | |||||
3.八角提质增效 | 亩 | 8851 | 266 | 266 | 0 | |||||
4.橡胶提质增效 | 亩 | 44358 | 532 | 532 | 0 | |||||
(二)养殖业 | 2838 | 2838 | 0 | |||||||
1.生猪 | 头 | 184951 | 750 | 750 | 0 | |||||
2.鸡 | 只 | 89640 | 92 | 92 | 0 | |||||
3.猪厩 | 个 | 5704 | 1996 | 1996 | 0 | |||||
(三)村集体经济 | 个 | 38 | 190 | 190 | 0 | |||||
三、民生改善 | 5342 | 5342 | 0 | |||||||
(一)农村CD级危房改造 | 户 | 3990 | 5342 | 5342 | 0 | |||||
四、公共服务 | 2867 | 2867 | 0 | |||||||
(一)雨露计划 | 人 | 1325 | 203 | 203 | 0 | |||||
(二)教育扶贫 | 所 | 47 | 1000 | 1000 | 0 | |||||
(三)健康扶贫 万人 | 1664 | 1664 | 0 | |||||||
五、能力素质提升 | 13234 | 397 |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一是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实效性、持续性,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绿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绿政办发〔2017〕44号)。二是各乡镇成立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机构,负责本乡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二)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县财政局与县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绿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等现行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和交叉重叠,为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要加强对整合后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加强检查,严肃纪律。整合资金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整合涉农资金动态、信息,要会同涉农资金整合单位加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确保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得借资金整合之名借用、挪用或转移涉农项目资金。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总结经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探索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新模式,及时对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整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宣传、广电、报社等媒体广泛宣传,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九、运行和管理
(一)工作运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县财政局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建立专账,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户管理。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一是执行《绿春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办法(试行)》。二是执行程招标制。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中涉及水、电、路、通讯等要求等级高、技术性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流域治理或生态治理项目中的骨干工程等,要按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三是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红政办办函〔2018〕7号)。四是执行项目合同制。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对计划开工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双方要及时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并报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五是执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实施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工程开工后,主管部门应派监管员驻地施工。监管员要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地点、工程标准或降低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自验,自验符合设计要求的,编制自验决算报告书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在接到实施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对不合格工程除不能进行报账外,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责令实施单位重新返工,限期整改。一般项目的质量复验期为一年,特殊项目可适当延长,复验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着重检查工程质量、运行状况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对不合格工程的返工整改情况。验收结束后提交具有相关验收人员签字后的验收报告。六是绩效考评制。为规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跟踪问效和后续管理工作,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要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整合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估,建立绩效考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