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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4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绿政办发〔2018〕9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绿春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绿春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

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完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推动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7〕12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及贫困户积极参与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退耕还草工程建设整体效益,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的目标,结合绿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退耕还草工作和精准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思路,把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优先安排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产业扶贫的一个重要抓手狠抓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建立完善有利于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创新经营模式和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加大投资力度,促进规模化发展和节约化经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助推精准脱贫攻坚。到2020年,全县25度以上陡块耕地应退尽退,15~25度坡耕地能退则退,实现生态建设和贫困户脱贫致富双赢,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绿春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计划实施11000亩,其中:大兴镇1000亩、戈奎乡1000亩、牛孔镇1300亩、大水沟乡亩1300、大黑山镇1300亩、半坡乡1300亩、骑马坝乡1400亩、三猛乡1100亩、平河镇1300亩。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政策引导的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退不退耕,还不还草,适合种什么品种,由群众自己决定。政府加强政策安排,做好宣传动员,对接好政策与群众意愿,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一刀切”、强推强退。

(二)坚持生态优先与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相结合的原则。以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兼顾的山区特色优势产业为方向,把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全面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培育壮大山区种草养畜产业,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和全县脱贫摘帽。

(三)坚持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乡镇自然条件和现场需求,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积极发展林草结合,在恢复森林植被的同时,为农民发展后续产业奠定基础。

(四)坚持统筹规划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兼顾需要和可能,做好布局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规模和进度,以流域或区域为单位,整村、整乡连片治理。

(五)坚持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把好退耕还草工程设计、种苗、施工、验收和资金兑现等关键环节,将种草成活率、保存率等检查验收结果与政策补助直接挂钩,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落实退耕农户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四、补助政策

(一)补助标准。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每亩补助资金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850元/亩直接兑付到退耕还草种植户;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退耕还草种草种苗补助150元/亩,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集中统一招投标采购种草种苗。

(二)兑补方式。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农户补助资金兑现分两次安排,其中: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第一年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兑现补助资金450元/亩;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第三年经终验合格的兑现补助资金400元/亩。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政策宣传发动(2018年3月)。各乡镇紧密结合产业扶贫工作,采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深入宣传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积极申报退耕还草项目,将任务落实到农户。

(二)农户申请报名登记(2018年3月)。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农户申报分两种方式,农户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报名,一是农户到所在村委会报名,由村委会统一登记后报乡镇退耕还草工程实施办公室汇总;二是农户直接到所在乡镇退耕还草工程实施办公室申请报名,并出具土地使用证明。各乡镇要紧扣贫困村脱贫出列和贫困户脱贫销号目标任务,认真审核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申报农户情况,初步确定退耕还草工程实施农户名单,并适时将农户报名情况上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三)核实退耕还草地块(2018年3—4月)。各乡镇根据农户申请报名情况,及时组织畜牧、林业等相关站所人员到实地核实退耕还草地块,并绘制好退耕还草工程作业设计图(即地块勾图,只设计实施项目的实际面积),同时标注四至界线、拐点坐标、面积、海拔,作业设计图比例尺必须为1:25000。在核实退耕还草工程实施地块工作中,不得将有纠纷的地块、属于公益林、国有林、集体林(含水源林)的地块、属于退耕还林地块及享受相关国家政策的地块、属于黄连山地界的地块这四类地块纳入退耕还草项目实施地块。

(四)签订项目合同协议(2018年4月)。经退耕还草地块核实并绘制好退耕还草工程作业设计图后,由各乡镇与符合条件的农户签订《绿春县退耕还草合同书》和《绿春县退还草项目任务书》,收集农户资料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并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备案。农户资料信息包括:1.土地使用证明书,若项目实施地块属于土地流转,合同期必须在5年以上;2.农户“一折通”信息,包括卡号、户名、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3. 农户身份证复印件;4.工程实施地块作业设计图,含纸质版及电子版;5.《绿春县退耕还草合同书》和《绿春县退还草项目任务书》。

(五)退耕还草地块种植牧草(2018年4—9月)。各乡镇组织签订《绿春县退耕还草合同书》和《绿春县退还草项目任务书》的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备耕地,并完成牧草种植。由各乡镇做好牧草种子发放和跟踪督促检查,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做好牧草种子调运以及牧草种植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工程检查验收及兑现补助资金(2018年9—12月和2020年)。2018年—10月,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检查验收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第一年工作;2018年11—12月,经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并在村级公示后,兑付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第一年农户补助资金450元/亩。2020年,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再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最终检查验收,将检查验收结果上报州级和省级,经州级和省级复核合格的给予终验合格,并在村级公示后,兑付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第三年农户补助资金400元/亩。

六、职责分工

绿春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采取乡镇人民政府主体实施、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等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的建设方式。

(一)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上报年度退耕还草任务计划指标,分配退耕还草任务到户、落实地块、设计作业图(地块勾图)、督促做好备耕、督促种草、落实项目进度、收集种草农户基本信息、登记种草农户花名册、公示资金补助情况、签订退耕还草合同书及退耕还草项目任务书、汇总上报退耕还草实施情况、上报退耕还草补助农户基本信息统计表到县业和科科学技术局等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二)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工作职责。负责上报退耕还草计划任务指标,收集各乡镇退耕还草计划任务并分配任务,完成草籽招投标采购,发放草籽到各乡镇,派出技术人员到各乡镇进行人工建植优质牧草、田间中耕管理等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审核上报财政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农户基本信息情况,与财政、林业等县级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汇总上报。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全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县林业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要抓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报、业务指导、检查验收、资金兑现等工作。县发改局要做好新一轮退耕还草计划指标申报,并参与方案审核。县财政局要加强退耕还草工程资金拨付和监督,积极参与检查验收。县审计局要加强对退耕还草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县国土局要认真核实把关退耕还草地块,提供好相关数据资料。

(三)严格政策执行。各乡镇在编制实施方案时,要严格限定在国土部门提供的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上集中连片规划,退耕范围要落实到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现状图上,做到实地与图斑一致,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草规模,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范围。要按照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与退耕农户签订合同,明确退耕范围、面积、草种、补助标准和金额,以及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兑付时间和管护责任等。要将退耕种草农户的退耕面积、退耕地点、草种以及质量要求、验收结果、补助资金等情况在村委会公示栏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将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和“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户,属承包实施的,须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合同,明确政策补助、承包补偿资金、收益分配方式等,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兑现。

(四)其他事项。请各乡镇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农户报名情况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联系人:李绍清,联系电话:0873-4221394,邮箱:1224193339@QQ.com。

附件:绿春县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农户报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