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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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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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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发〔2017〕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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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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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绿春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5日
绿春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特制定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安排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全县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畜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脱贫成效为导向、扶贫规划为引领和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 渠道不变,科学规划。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位,按照资金来原渠道不变,科学做好脱贫摘帽规划工作。
——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切实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指导,重点抓好上下衔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统筹整合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的具体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范围 根据中央、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主要包括: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及城市统筹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补助资金、旅游发展资金、代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资金。
县级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对未列入上述范围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中央、省、州专项资金的可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与上述资金一道统筹使用;属于县级专项资金的,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三、建设任务
2016年末,减贫13100人,贫困发生率25.1%,全县尚有建档立卡贫困乡镇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57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100人。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7个,预计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218人。
(一)资金规模。2017年预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5,895.15万元。
(二)项目建设任务。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村内道路硬化138.96公里,建设挡墙7908.5立方米、排水沟149.76公里、垃圾池302个、公厕318所、桥梁1座、蓄水池44个4515立方米、安全饮水工程36个84.3公里。二是产业发展。发展种植业59046.58亩,其中,新植胡椒1256亩、茶叶3408亩、杉木7470亩、砂仁9947亩、香蕉490亩、板蓝根4615亩,实施八角提质增效3273亩、茶叶提质增效15204.58亩、胡椒提质增效1058亩、橡胶提质增效12325亩,退出贫困村培育种植大户60户、养殖大户培育60户、村集体经济组织67个,开展劳务输出25200人,建立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三是民生改善。改造建档立卡户CD级危房1530户。四是公共服务。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扶贫补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补助资金、活动场地2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19个。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机构。各乡镇和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实效性、持续性。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绿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财政)、分管扶贫的副县长担任,县发改、财政、扶贫、审计、监察、住建、环保、民政、科技、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教育、卫生、文体广电、旅游、人社、移民、民族宗教、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使用工作,做到科学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提升实效,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审核,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等;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等工作。脱贫攻坚指挥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审定,并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内容,督促具体项目实施,负责特色农业、农村旅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贫困村水、电、路、讯、房、环境治理、贫困学生就学补助计划、培训基地建设计划和技术技能培训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调度和验收等工作。
(三)科学规划设计。进一步优化调整原有脱贫攻坚规划,强化规划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发挥好脱贫攻坚规划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引领作用。结合各部门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依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充分发挥贴近脱贫攻坚一线、管理信息充分的优势,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和部门具体落实。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攻坚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要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库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统筹整合资金按脱贫攻坚规划调整用途,各部门应予以认可。同时,各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村的具体用途,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实行项目备案审批。对上级切块下达的用于精准扶贫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和项目,由指挥部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确定项目发展计划及建设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项目批复计划,方可组织实施;对尚未申报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对经过统一审定的项目,任何乡(镇)和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使用性质,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程序重新报批。
(五)创新资金使用机制。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借鉴易地扶贫搬迁筹资模式,通过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在选择扶贫项目时,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有条件的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
(六)构建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位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县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省、州级资金后(含提前下达和当年正式下达),要及时通知指挥部,指挥部在接到县财政部门通知后15日内提出分配方案,并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各乡镇和部门。三是统筹和整合的项目资金统一实行专户管理。根据整合项目施工进度,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拨付审批表》,经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明确意见,按照《绿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签批后方可办理拨款手续。四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绿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整合资金效益。
(七)全面推行公开公示。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八)严格竣工验收。整合资金项目建设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指挥部申请验收。指挥部可委托相关部门及有资质的机构按有关程序进行竣工验收。
(九)建立完善协商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绿春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申报、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为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提供机制保障。
五、整合资金
(一)整合资金规模。2017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25,895.15万元,其中:中央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7,546.1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00.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380.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0.00万元、林业改革资金2,108.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06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17.15万元、旅游发展基金5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870.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扶贫资金131.00万元、其他(教育)1,500万元;省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387.00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000.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80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550.00万元、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50.0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320.00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林业补助资金6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57.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00.00万元);州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962.00万元(州级南部山区综合开发专项补助资金1,932.00万元、交通专项资金30.00万元)。
(二)筹资方式。将中央层面、省级层面、州级层面及县级财政整合目录范围内项目的资金进行整合,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
2017年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5,895.15万元,涉及4大类,即:基础设施14,491.58万元,占55.96%;产业发展5,362.57万元,占20.71%;民生改善3,846.00万元,占14.85%;公共服务2,195.00万元,占8.48%。
(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491.58万元
1.村内道路硬化138.96公里,计划投资7,295.4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2.挡墙7908.5立方米,计划投资276.84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3.排水沟149.76公里,计划投资2,246.35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4.垃圾池302个,计划投资151.0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5.公厕318所,计划投资1,590.0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6.桥梁1座,计划投资550.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7.蓄水池44个4515立方米,计划投资451.50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8.安全饮水工程36个84.3公里,计划投资1,930.50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二)产业发展资金5,362.57万元
1.种植业92738.58亩,计划投资2,435.57万元。
(1)新植胡椒1256亩,计划投资251.2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2)新植茶叶3408亩,计划投资340.8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3)杉木7470亩,计划投资74.40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4)砂仁9947亩,计划投资198.94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5)香蕉490亩,计划投资49.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6)板蓝根4615亩,计划投资415.35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7)八角提质增效3273亩,计划投资65.46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8)茶叶提质增效15204.58亩,计划投资456.14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9)胡椒提质增效1058亩,计划投资31.74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10)橡胶提质增效46017亩,计划投资552.24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2.退出贫困村种植大户培育60户,计划投资60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3.退出贫困村养殖大户培育60户,计划投资60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4.退出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67个,计划投资67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5.劳务输出25200人,计划投资826.00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6.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计划投资100.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7.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计划投资131.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三)民生改善资金3,846.00万元
1.建档立卡户农村CD级危房改造1530户,计划投资3,846.00万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四)公共服务资金2,195.00万元
1.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扶贫补助资金,计划投资200.00万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2.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补助资金,计划投资40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3.活动场地27个,计划投资405.00万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4.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19个,计划投资1,19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七、绩效目标
2017年,重点对7个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不断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加经济收入,进而使821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