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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4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
  • 文号
    绿政办发〔2018〕68号
  • 发布日期
    2018-12-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绿春县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绿春县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实现精准扶贫目标,结合绿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举措。雨露计划作为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让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技能,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二、扶持对象和标准

扶持对象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确定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补助标准根据《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云教贷〔2017〕17号),每生每年按3000元标准补助;州扶贫办州教育局下发(红开办〔2018〕5号)文件要求“东西协作”职业教育学生按照5000元标准补助。

三、申请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每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3月1日)

县教育局、县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部门挂包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委会干部通过下发文件、发放宣传资料、印制宣传手册等形式,进村入户、进校入家宣传雨露计划政策,由各乡镇组织各村委会对扶持对象进行摸排,在每年的2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绿春县雨露计划摸排表》上报至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备案。(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申请审核阶段(每年的3月1日到3月31日)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到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绿春县雨露计划学生申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盖章,交由县扶贫办审核认定,于3月31日前交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收集整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责任部门: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下发阶段(每年的4月1日到4月30日)

公示无议后,按照“申请报送一批、审核兑现一批”的原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学生申请受助名册,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资金拨付请示,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钱拨到教育局账户上,按照各乡镇申报人数下拨到各乡镇联席办负责发放,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直接补助贫困家庭或贫困学生本人。学生申请表、银行流水和学生签名册由县教育局收集存档,并将复印件转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存档。(责任部门: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四)培训就业阶段(每年的5月1日到8月31日)

县人社局对当年毕业和尚未就业的建档家庭中、高职学生进行登记跟踪,根据其意愿进行劳动力转业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促进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尽快实现就业。(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根据(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要求,中、高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按“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及“精准扶贫,直补到户”的原则,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履职到位,确保补助兑现精准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国家政策和雨露计划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扶贫行动的氛围。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排查摸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培训情况,核定享受对象,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补助到相关贫困家庭,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绿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高职、中职)学生雨露计划项目资助申请表



附件【附件 绿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高职、中职)学生“雨露计划”项目资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