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48
-
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
-
文号绿政发〔2018〕129号
-
发布日期2018-12-19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县级有权审核部门及有权审批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人事变动情况,现就将新的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县级有权审核部门及有权审批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定绿春县人民政府有权审批人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福德同志。
指定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县级有权审核部门为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有权审批人为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李伟同志(主持工作)。
指定绿春县平台公司有权审批人为总经理李永康同志。
附件: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县级有权审核部门及有权审批人预留印鉴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8日
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县级有权
审核部门及有权审批人预留印鉴
县平台公司印章样本: | 有权审批人签字样本: |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印章样本: | 有权审批人签字样本: |
绿春县人民政府印章样本: | 有权审批人签字样本: |
留存时间: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