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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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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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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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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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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绿春县烟草专卖局决定对《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和消费者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9名。其中:
1、《绿春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涉及到的全县的利害关系人(持证户)代表共15名。其中:大兴镇4名(城区一线2名、城区二线2名)、平河镇2名、牛孔镇2名、大黑山镇2名、三猛乡1名、戈奎乡1名、大水沟乡1名、骑马坝乡1名、半坡乡1名。
2、社会普通消费者代表4人。
3、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共2名。
4、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各1名,共6名。
5、拟办证申请人代表2名。
(二)消费者听证旁听人
消费者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
三、具体要求
(一)消费者旁听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凡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的字样,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2、填写报名表后,报名信函请寄至绿春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编:662599),联系人:葛小强,联系电话:4222960,传真号:4333723。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月7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代表名单将在2号公告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云南省绿春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P0202012043212143226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