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122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医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需求,严把定点医药机构的入口关,经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确定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绿春大兴街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绿春大兴街二分店、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绿春新村路分店为绿春县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现将以上三家药店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拟确定为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情况
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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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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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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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药品
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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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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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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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绿春大兴街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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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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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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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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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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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大兴镇供销社农资日杂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用房一层(左边第三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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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绿春大兴街二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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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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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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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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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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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大兴街天兴酒店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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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绿春新村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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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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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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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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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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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大兴镇新村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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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及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是否违反市场监督管理市场收费规定、是否出售假药、劣药等情况)及对该公示对象取得定点资格有其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地址: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县城中段电力公司斜对面二楼)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873-4225532,4225481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