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关于行政执法
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情况
的报告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期间,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绿春县税务局”)设有行政执法主体3个,行政执法人员67人,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情况21件;行政处罚325件(简易处罚206件,一般处罚19件)件;第二税务分局行政执法人员10人,大兴税务分局行政执法人员7人,具体处罚情况为:开具作废发票、丢失发票;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其余情况均未发生。
一、2020度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绿春县税务局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成立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检查,通过督察监管措施加强,力促税费征收管理、减税降费成效依法依规落地生根。截至目前通过督查发现问题20余条,均已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利用“内控监督平台系统”每月定期进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疑点扫描,不定期进行税收执法违法抽查检查,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时接受上级机关发现的税收执法疑点过错,立查力改。2020年至今,上级下发税收执法过程疑点60余条,均已全部核查整改。
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19年按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事项进行评查。综合评价,绿春县税务局这次开展行政许可案件评查,除归档资料顺序不齐、不规范外,其余皆合法合规。综合评价得分88分。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认真填报《各税务局录入数据》并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执法主体、监督救济、权责清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全程网上办”事项等项目的数据录入并进行外网公示。
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情况,绿春县税务局于2020年3月将2台执法记录仪配备至两个管理分局使用,目前正在积极开展使用中。
推行行政执法制度亮点和成效。绿春局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发生535次,非正常户认定17条;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发生325次,非正常户认定7条。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将近29%。非正常认定下降58.82%尤为显著。数据证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得到了极大地提升,纳税人知法守法的意识已有了显著提高。
二、下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安排
在省、州税务局、绿春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向更高更好更优方面发展,继续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相关文件精神,对标对表,用钉钉子的精神,精准滴灌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好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