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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5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2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有关文件及检查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0年第四季度,全县在运行政府网站1个,普查中为合格,总体合格率100%。政府网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指标进行检查,得分为93分。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0年第四季度,全县共在云南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并运行的共有7个,普查中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总体合格率7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水平有待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栏目缺失、更新慢、死链接及互动交流差或政策解读滞后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亟需加强。部分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对单位开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拼音号等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把关不来,导致部分政务媒体不及时更新发布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继续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发布的信息内容,杜绝错别字、漏字等情况;进一步增加稿件发布量及频率,及时对发布的政策进行文字、图文、动漫等形式解读;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政务新媒体主办、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避免信息内容长时间不更新、内容表达严重错误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互动回应功能。

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监督和管理。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加强监管。请涉及乡镇和部门于202012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在2020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20201225

 

附件

  

   2020年第三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部  门

政务新媒体账号

新媒体平台

存在问题

1

绿春县公安局

绿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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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绿春县司法局

绿春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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