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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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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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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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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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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举行《绿春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补充公告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举行《绿春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补充公告
原定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00分,在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绿春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因编制成果州级平衡工作尚未完成,该听证会需延迟召开。经研究,定于2021年9月23日下午14时30分举行,其他事项同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公告(第2号公告)不变。
因本次听证会延期举行给听证代表及相关参会人员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