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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52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3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举行《绿春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补充公告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举行《绿春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补充公告

 

 

原定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9时00分,在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绿春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因编制成果州级平衡工作尚未完成,该听证会需延迟召开。经研究,定于2021年9月23日下午14时30分举行,其他事项同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公告(第2号公告)不变。

因本次听证会延期举行给听证代表及相关参会人员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