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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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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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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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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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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告
绿春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告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云商市运﹝2021﹞24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批准实施《红河州“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2021-2025)》方案,现将绿春县“十四五”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公告如下:
序号 |
所属县市 |
规划编号 |
加油站名称 |
拟建设地址 |
加油站类型 |
规划拟建位置坐标 |
加油站级别 |
拟建设时间 |
备注 |
1 |
绿春县 |
145-222 |
绿春县环南路加油站 |
绿春县大兴镇环南路 |
城区 |
东经:102°23'42",北纬:22°59'44" |
二级 |
2025 |
此规划点已为县城区西城加油站搬迁所用 |
2 |
绿春县 |
145-223 |
绿春县松东加油站 |
绿春县大兴镇松东 |
城区 |
东经:102°23'42",北纬:22°59'44" |
二级 |
2025 |
|
3 |
绿春县 |
145-224 |
绿春县大黑山加油站 |
绿春县大黑山 |
乡镇 |
东经:101°58'548",北纬:22°59'899" |
三级 |
2025 |
|
4 |
绿春县 |
145-225 |
绿春县丫口水塘加油站 |
绿春县平河镇丫口水塘 |
乡镇 |
东经:102°29'48",北纬:22°46'44" |
三级 |
2025 |
|
5 |
绿春县 |
145-226 |
绿春县老半坡加油站 |
绿春县半坡乡 |
乡镇 |
东经102°06′00",北纬22°33′19″ |
三级 |
2025 |
|
6 |
绿春县 |
145-227 |
绿春县阿者落马加油站 |
绿春县大兴镇阿者落马 |
乡镇 |
东经:102°23'42",北纬:22°59'44" |
二级 |
2025 |
|
7 |
绿春县 |
145-228 |
绿春县骑马坝加油站 |
绿春县骑马坝乡 |
乡镇 |
东经:102°14'52",北纬:22°47'15" |
三级 |
2025 |
|
8 |
绿春县 |
145-229 |
绿春县大水沟加油站 |
绿春县大水沟乡大水沟村委会来各村八道班旁 |
乡镇 |
东经:101°58'15",北纬:22°51'45" |
三级 |
2025 |
十三五已批建 |
9 |
绿春县 |
145-230 |
绿春县三猛加油站 |
绿春县三猛乡 |
乡镇 |
东经:102°24'11",北纬:22°54'28" |
三级 |
2025 |
|
10 |
绿春县 |
145-231 |
绿春县三八街加油站 |
绿春县大兴镇三八街 |
乡镇 |
东经:102°19'14",北纬:23°2'14" |
三级 |
2025 |
|
11 |
绿春县 |
145-232 |
绿春县玉安加油站 |
绿春县戈奎乡东普老河 |
乡镇 |
东经:102°28'327",北纬:23°05'942" |
三级 |
2025 |
十三五已批建 |
12 |
绿春县 |
145-233 |
绿春县金格拉加油站 |
绿春县牛孔镇金格拉旁 |
乡镇 |
东经:102°8'45",北纬:23°2'134" |
三级 |
2025 |
十三五已批建 |
13 |
绿春县 |
145-234 |
绿春县大黑山弘辉加油站 |
绿春县大黑山至绿春方向距大黑山镇3公里处 |
乡镇 |
东经:101°58'548",北纬:22°59'899" |
三级 |
2025 |
十三五已批建 |
14 |
绿春县 |
145-235 |
绿春县顺达加油站 |
绿春县大水沟乡 |
乡镇 |
东经:101°58'26",北纬:22°59'27" |
三级 |
2025 |
|
15 |
绿春县 |
145-236 |
绿春县平河新寨边境加油站 |
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委会岔路口 |
乡镇 |
东经:102°25'12",北纬:22°48'10" |
三级 |
2025 |
十三五已批建 |
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指标标准:
(一)百公里加油站数量:高速公路≤2对(4座)/100公里;国道和省道≤6对(12座)100公里(原则上同侧不小于15(一)百公里加油站数量公里,设置对站时双站分列道路两侧且距离不大于2公里);县乡道路10-15公里设置1座。
(二)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0.9-1.2公里范围设置一座(即与周边加油站的最近车行距离原则上不小于1.8公里)。
(三)乡镇所在地站点设置:每个乡镇至少应设置1座加油站,经济较发达的建制镇集镇区应按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设置。
(四)建设等级:单站规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为一、二、三级。高等级公路加油站原则设为一、二级。县、乡道路控制在二、三级范围。城区加油站规模不得设为一级。
(五)等级分类标准: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1)的规定,加油站的等级按照油罐的容积规模划分为三级。为保障消防安全,城市中心一般不建一级加油站,且加油站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
表15城市加油站等级划分表
级别 油罐容量(单位:立方米) 总容量 单罐容量 一级 150<V≤210 ≤50 二级 90<V≤150 ≤50 三级 ≤90 汽油罐≤30,柴油罐≤50
备注:V为油罐总容积;柴油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六) 选址定点要求
1.保持与人流聚散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加油站出入口与学校、医院和住宅生活区等设施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宜小于50米,避免加油车辆给行人带来不便;与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道口、军事设施、堤防等重要设施的距离应大于100米;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加油站,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即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结构边线、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0米,以及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用地范围外侧20米范围以内区域;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必须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架空通信线、电力线和铁路等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2.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风景名胜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内不宜设置加油站,但可在区域外就近规划设计;加油站与城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源汲水点的水域距离不应小于1000米,陆域距离不应小于500米,避免对水资源产生污染。加油站的选址应考虑其作业及车辆出入对邻近易受噪音影响地方可能造成的噪音影响,尤其应考虑在夜间所造成的影响,还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建设不应降低城市景观的个性;加油站、储油库选址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要求,配套建设或预留油气回收管道装置。
3.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要求:加油站应尽量避开交叉口,安排在路段中间。一般情况下加油站离路口不小于100米,如确有必要,应对加油站的出入口进行合理布局,不应影响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服务于高速公路的加油站距交叉口车流交汇点的距离应大于2公里。
4.出入口的行车视距要求:加油站选址时必须保证加油站出入口的行车视距:出入口的行车视距一般不少于100米,特殊情况不得小于50米。加油站宜设在距道路弯道、竖曲线范围的100米之外。
5.州市交界处选址要求:州市交界处加油站选址时,相邻州市商务主管部门需提前沟通,选址应全面综合考虑,需符合道路、城区(乡镇)选址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与邻近州市加油站选址相冲突。
在遵循以上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各州市可按照所处区段或道路的加油需求量合理调节加油站的间距。
请有意投资加油站建设的各界人士在公示期内到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流通股)进行申报,申报时提供书面申请、可行性报告、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简历投资人资金持有情况证明,通过县级各有关部门初审通过后报红河州商务局进行审批,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即可提交申请,2022年3月9日至4月30日为第一批申报期,在第一批申报结果没有出来前,将不再受理加油站申报相关申请。
联系人:毛兴芳 联系电话:0873-4226197
特此公告
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