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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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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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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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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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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2年度)
目录
一、2022年边境地区发展基本情况 1
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1
(一)总体情况 1
(二)项目类资金管理情况 2
(三)补助类资金发放管理情况 3
(四)上年度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
三、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实现情况 4
(一)补助类项目 4
(二)运转类项目 7
(三)工程类项目 8
(四)采购类项目 12
(五)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等重点民生支出改善情况 14
(六)结论 15
四、完善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措施 15
(一)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5
(二)建立健全边境资金项目库管理 15
(三)强化资金下达使用全过程监控 15
(四)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16
五、改进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 16
(一)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力度 16
(二)优化边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17
(三)优化沿边居民生活补助发放管理 17
一、2022年边境地区发展基本情况
绿春县地处云南省南部,在红河州西南部,东与元阳、金平两县接壤,北与红河县相连,西北倚墨江县,西南隔李仙江与江城县相望,东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毗邻,国境线长达153公里。距河口边境口岸312公里,距金水河口岸132公里。
全县国土面积3096.85平方公里,辖4镇5乡、92个村(社区)、803个村(居)民小组,境内有哈尼、彝、瑶、傣、拉祜、汉等6种世居民族,总人口21万人,少数民族占比97.32%,其中,哈尼族占比达86.45%。
2022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0.88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亿元,同比增长5.6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1亿元,同比增长9.57%;工业总产值13.6亿元,同比下降25%;固定资产投资73.28亿元,同比增长1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4亿元,同比下降4.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32元,同比增长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5元,同比增长7.8%。
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1〕34号)、《关于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红财体制发〔2022〕26号)文件,2022年,绿春县共收到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2,547万元,并于当年全部分配完毕。
为加强我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边境事务管理,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对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族地区 生态功能区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基层〔2019〕14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红财体制发〔2019〕1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了《绿春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和《绿春县沿边居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及补助资金进行跟踪问效,以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类资金管理情况
1.建立边境资金项目库。根据印发的《绿春县财政局关于征集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绿财发〔2022〕11号),按照“一保边境事务、二促边境民生改善”的原则面向全县预算单位征集项目,建立2022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库。资金分配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预算单位上年度绩效管理情况,从项目库中筛选出一些重点项目进行资金安排。
2.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我县严格进行资金使用管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工程结束后,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年底对涉及资金量较大、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部分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以评价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产生了应有的效益。
(三)补助类资金发放管理情况
针对补助类资金的管理,我县在省、州补助类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专门制定了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对补助类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我县补助类资金发放及时、发放流程规范、补助聘用人员资金发放全覆盖。
补助类资金发放监管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补助类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机制。2022年我县结合省、州级边境资金管理办法、补助类资金补助标准等规定出台了《绿春县延边居民补助发放管理办法》,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补助类资金进行发放,通过公示、回访等方式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机制。补助类资金的发放首先收集核实补助对象信息,然后把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的个人银行卡中,以确保补助资金直达个人;三是强化资金使用核查。由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通过审计、绩效评价、居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补助类资金的兑付情况进行检查,以防止项目实施单位拦截、挪用补助资金。
(四)上年度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年度绩效评价中,我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存在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成本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针对省厅评价反馈的问题,绿春县财政局制定了以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及相关人员为责任人的《关于2021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今后安排项目资金时,我们将认真考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以确保资金能够实实际际形成支出,能够产生效益,能够为边境地区发展起到助推器作用。
三、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实现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2,547万元,结余448.69万元,结余资金已根据上年度安排情况返回原单位继续使用。我县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和使用范围安排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沿边居民补助、强边固防、边境事务和改善边境地区居民生产生活等,项目主要包含在补助类、运转类、工程类和采购类4个大类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助类项目
1.绿春县沿边定居居民生活补助、“雷区”薪炭补助。2022年绿春县共计发放沿边定居居民生活补助资金2,874.90万元,项目涉及3个乡镇(平河、半坡、骑马坝)48个自然村3,233户15,132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兑现完毕;沿边定居“雷区”薪炭补助共发放补助金63.4万元,涉及1个乡、2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组共1,268人。沿边居民补助、雷区”薪炭补助项目的实施,进一步鼓励和激发沿边群众守土固边和爱国热情,极大的改善了边境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对稳定边疆、巩固国防,促进沿边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活跃边境贸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绿春县抵边联防所人员补助及保险经费。2022年抵边联防所人员经费共发放366.33万元,涉及4个乡镇,16个抵边联防所;联防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按400元/人/年的标准,共计缴纳8.8万元。联防所人员补助及保险项目的实施,为我县构建县乡村组户五级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片、段、线、点、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网格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极大地激发了联防人员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的积极性。
3.绿春县抵边村组干部疫情防控补贴。2022年我县抵边村组干部疫情防控补贴资金涉及3个乡镇共计65.21万元。按照抵边村(社区)“两委”成员平均每人每月1,000元、抵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平均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抵边村组干部疫情防控补贴资金的发放充分调动了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确保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的平稳运行发挥了巨大作用。
4.绿春县边防专职辅警人员经费。2022年绿春县边防专职辅警人员经费共安排1055.84万元。其中,边防专职辅警人员工资1,019.48万元,边防专职辅警装备及服装费36.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已支付完毕。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切实保障全省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有关待遇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181号)相关规定,省财政保障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4,327元,装备和服装费按编制数核定为1,800元/人·年。该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重视对边境一线社会治安管控工作,辅警招录后进一步提升对边界巡查、边境管理等工作的管控能力,有效处置边境不稳定因素和维护边防安全稳定。
5.绿春县专职护边员生活补助。2022年共发放专职护边员生活补助经费51万元,截止年底补助资金已全部兑现到护边员手中。2022绿春县共有85名全职护边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助资金的发放进一步提高了护边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守边护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有力的强化了护边员维护边境地区安全和稳定的责任意识,使得边境地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大大提升。
6.绿春县外事界务员补助。2022年全县共安排资金15万元用于外事界务员补助。绿春县有25名外事界务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截至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界务员手中。界务员是安宁生活的“守护者”,是边境安全的“先知”,他们在看护好边界管控好边境,在界务巡察、界碑管护、政策宣传、信息报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7.绿春县疫情防控执勤卡点人员补助经费。2022年我县共安排疫情防控执勤卡点人员补助经费476.83万元。该项目共涉及全县8个乡镇,其中资金量较大的乡镇是平河,其次是半坡。项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截止评价当日,全部补助资金已发放到执勤卡点人员手中。疫情防控执勤卡点人员补助项目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防对控疫情工作的积极性,有效的防止了疫情通过边境蔓延至国内,真正发挥了边境疫情防控的屏障作用。
8.绿春县兼职护边员生活补助。2022年我县兼职护边员生活补助共安排了53.04万元。2022年全县招录了221名兼职护边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截止评价日,资金未兑付,目前在审核兑现资料,预计将在近期一次性兑现。该项目的实施,弥补了护边员人数的不足,进一步强化了边境地区的管控,更好维护了边境地区的安全与和谐稳定。
(二)运转类项目
1.绿春县边境辅警公用经费、边境执勤点网络及维护经费。2022年绿春县边境辅警公用经费、边境执勤点网络及维护费共计发放78.36万元。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切实保障全省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有关待遇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181号)相关规定,我县辅警公用经费按150元/人·月标准进行保障,14个警务室和边境执勤点按30,000元/个·年保障。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专职辅警的日常生活办公费用、差旅费。同时,为建立健全执勤点长效使用机制,保证专人值守,加强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等发挥了关键作用
2.绿春县抵边联防所运维经费。2022年共安排边境联防所维修维护经费96.87万元。该项目涉及16个边境联防所,补助标准为一级(2个)联防所10万元/年、二级(2个)联防所8万元/年、三级(12个)联防所6万元/年。经费来源由省、州、县三级按比例分担。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县边境联防所联防员开展强边固防工作,切实提升强了边防人员的工作条件。
3.绿春县抵边联防所交通工具、服装及装备费。2022年共发放抵边联防所交通工具、服装及装备费57.36万元。为切实提高联防所人员工作效率,我县安排了57.36万元的资金作为联防所44辆巡逻摩托车及服装及装备购置款 (含保险、标识、落户等)。项目的实施,为边境联防所联防员顺利开展守边固边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大大改善了联防员在边境地区的工作条件。
(三)工程类项目
1.绿春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2022年共安排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600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8月15日正常投入使用。该项目的实施,统一了政务中心的管理,为政务服务中心逐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供了必要条件,实现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集中办理,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来回跑”的问题,为我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基本保证。
2.绿春县三猛乡便民服务中心修缮工程。2022年共安排三猛乡便民服务中心修缮工程资金24万元。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开工,2022年11月20日完工并进行了结算验收。该项目的实施,提升了乡政府服务群众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3.绿春县第一中学智慧校园建设及教学质量提升项目。2022年安排绿春县第一中学智慧校园建设及教学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合计100万元。此项目内容主要是建设综合布线系统、数据中心机房、标准化考场等,项目于2018年9月28日开工,2018年12月27日竣工;绿春县高级中学车库篮球场建设项目,于2018年5月30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竣工,共完成建设面积5448.63平方米。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我县的办学条件,提高了绿春县高中教育的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对带动全县高中教育发展跃上新台阶,加快实现普及高中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
4.绿春县高级中学室外青石板地坪、围墙工程及实验楼北侧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项目。2022年我县安排绿春县高级中学室外青石板地坪、围墙工程项目资金176万元,安排高级中学实验楼北侧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项目资金172.11 万元。其中,室外青石板地坪、围墙工程项目已完工,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实验楼北侧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及我县财政资金实际,目前已支付130万元,支付进度为75.53%。项目的实施为学校师生实现安全教学、创造优美的学习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5.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三热三房一干及正规化建设项目。2022年我县安排消防救援大队三热三房一干及正规化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项目对老旧晾衣场、厨房、营区大门等进行翻新改造,截至目前,项目已完工,相关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环境。
6.绿春县大兴镇倮德村委会进村道路修复扩宽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绿春县大兴镇倮德村委会进村道路修复扩宽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该项目对大兴镇一条长3.5公里的乡村路进行了修复扩宽,并修建了路面挡墙及排水涵洞等。截至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该项目的实施,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的出行。
7.绿春县委党校提升工程项目。2022年绿春县安排县委党校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主要对县委党校的教学楼、住宿楼、食堂等进行修缮,截止评价日,项目已完工,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县委党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为我县领导干部培训学习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学习环境。
8.绿春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此项包含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平河镇、大黑山镇、半坡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共计安排资金为1,090.14万元。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了绿春县应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能力,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救治需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起到了重大作用。
9.绿春县强边固防示范村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强边固防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该项目涉及平河镇大头村、车里村和骑马坝乡杯倮村,目前项目资金指标已下达到单位,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相关资金尚支付。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相关村子群众的人居环境,推动了当地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0.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我县共安排发改局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80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9.87㎡,二期项目新建综合加工车间2807.92㎡,截止评价当日,两期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项目的实施,满足了绿春县应急救灾基本物资需求,提高了绿春县防灾救灾能力,增强了政府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时的物资保障能力。
11.绿春县土地整治项目。2022年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资金390.23万元。该项目包含大兴镇龙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平河镇东批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的实施,保持了我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缓解了人地矛盾,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12.绿春县戈兰新村至多沙三组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俄批至松东公路改建工程、骑马坝乡通三级路项目、2021年度自然村产业路改造提升项目。2022年安排戈兰新村至多沙三组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资金400万元,安排俄批至松东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安排骑马坝乡通三级路项目资金21.116万元,安排2021年度自然村产业路改造提升项目资金43.884万元。4个项目涉沿线覆盖村落和受益群众较多,极大的方便了当地群众的出行,推动了当地产业的发展,项目的建成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13.绿春县平河镇卫生院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平河镇卫生院核酸实验室建设资金177.60万元。该项目建筑面积80平方米,总投资208.46万元,截止评价日,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平河镇疫情防控工作服务能力的提升,有效防止了疫情从边境蔓延至国内。
14.绿春县新冠肺炎定点方舱(轻症)医院建设项目、新冠肺炎定点后备医院改造项目。2022年共安排方舱医院、后备医院项目资金共计650万元。方舱医院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边境资金安排250万元;后备医院改造项目总投资800.06万元,其中,边境资金安排400万元,以上资金目前已全部完成支付。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我县基础医疗条件,解决了边境地区群众长期就医难的问题,也提升了边境地区应对境外疫情输入的能力。
15.绿春县老旧小区改造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绿春县老旧小区改造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项目总投资25292.49万元,其中,申请的边境资金400万元已给予安排并支付完毕。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城区群众的人居环境,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推动完善和美化了绿春县城的城市建设。
(四)采购类项目
1.绿春县党政专用电视会议建设项目(绿春县边境智慧党建项目)。2022年该项目共安排资金106.83万元。项目位于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八楼,总投资106.83万元,目前,资金已支付85.464万元,支付进度80%,剩余资金将在验收后一次性支付。项目实施,加强了边境地区与外地的沟通联系,降低了各种开会、汇报工作等的成本。
2.绿春县边境疫情防控负压救护车、全员核酸核酸检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2022年安排边境疫情防控负压救护车采购资金272.76万元,安排全员核酸核酸检测信息化设备采购资金81.26万元。项目由卫健局负责采购,截至目前,采购事项已完成,相关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边境医疗救治能力效能,加强了边境地区应对境外疫情输入监控的能力,对流行病病毒的发现和防控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3.绿春县智慧边境管控系统建设。2022年安排智慧边境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资金332.15万元。本项目包括地图、网格化基础平台、疫情防控系统、工作APP、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功能。项目总投资494.6828万元,其中边境资金支持332.15万元,截至目前,全部采购资金已支付完毕。智慧边境管控系统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了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让管理员能够及时掌握人员流动信息、防疫物资采购信息等,大大优化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
4.绿春县教体局采购项目。2022年该项目共安排资金514万元。项目主要包括绿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标段)100万元,绿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二标段)100万元,中小学安防设备采购项目67.15万元,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126.85万元,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资金100万元,以上资金截止评价当日已全部支付完毕。项目的实施,优化了我县中小学的信息化教育,补齐了义务教育的短板,切实提高了我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效能和质量。
5.绿春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项目。2022年该项目共安排资金168.508万元。项目包含水罐消防车一台64万元、小型水罐消防车一台39.508万元 、水域、山难、排涝专业救援队装备费65万元,目前已支付水罐消防车一台64万元,由于采购工作由上级消防大队统一办理,且程序繁杂,剩余部分待支付。项目的实施使得消防救援大队更好的承担了全县的消防救援任务,更好地保护了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等重点民生支出改善情况
2022年,绿春县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使得各项民生支出均实现同比增长。绿春县教育支出完成41,797万元,同比增长5.93%,人均教育支出2,074.29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82.18元;卫生健康支出完成 20,618万元,同比增长34.93%,人均医疗卫生支出1,023.23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46.72元;农林水支出 49,561万元,同比增长3.99%,人均农林水支出2,459.60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92.94元;节能环保支出 7,702万元,同比增长219.06%,人均环境保护支出382.23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3.13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124万元,同比增长8.04 %,人均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05.41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7.07元。
(六)结论
通过自评,我县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最终自评得分91.34分。其中:资金管理方面得分为23分;项目资金绩效方面得为48.34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得分15分;加分项得分为5分。
四、完善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族地区 生态功能区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边境地区转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结合绿春县实际,制定了《绿春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绿春县沿边居民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绿春县沿边居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指导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全过程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边境资金项目库管理
在项目的筛选上,加强与部门团结协作,根据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征集情况,财政部门组织召开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入库审核会议对部门提供的项目资料及专家事前评估结果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将前期工作做得较好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进行管理。
(三)强化资金下达使用全过程监控
为规范边境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采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科室常态化监控”方式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掌握资金的支付进度,以监督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工程结束后,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及绩效评价。
(四)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及的部门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内容涉及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成本控制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成效等。通过评价,对涉及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绩效评价结束后,由财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对项目实施单位送达绩效评价核查意见。
五、改进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力度
绿春县是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的边境县,基础设施落后,尤其是交通极为不便,财政十分困难,现有财力在保障地方“三保”及各类刚性急需支出后没有多余资金投入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除去边境联防所及联防员相关经费、沿边居民生活补助、边防专职辅警工资、护边员生活补助、外事界务员生活补助等一系列支出后,可用于改善边境地区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资金数量比例较低。建议上级加大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以支持边境地区更好的发展。
(二)优化边境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地区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经济社会总体指标在全省处于靠后,财力十分薄弱,教育、医疗、农业农村等重点民生支出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本级财力对重点民生支出提升起不到作用,建议把涉及民生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以促进边境地区县(市)更好的发展。
(三)优化沿边居民生活补助发放管理
我县边民补助涉及人员众多,现阶段信息化建设力度不足,各部门之间信息不通畅,在核发补助时,补助对象信息核实需多次比对核实,发放对象动态化管理难度较大,导致资金发放难度也随之加大。建议开发边民补助管理系统,统一对全省沿边居民补助进行动态管理,以便更高效、更及时、更透明的掌握补助金发放情况。
绿春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