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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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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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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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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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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2022年上级补助绿春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398.54万元(中央投入128.84万元,省级投入269.7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
绿春县民政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云南省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2022年度绿春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资金128.84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117万元,用于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新建、改建、与社会力量合建、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等方式,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二)残疾人福利项目补助资金10.84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1万元
资助孤儿助学补助资金1万元,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
二、省级资金269.7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经费131.5万元,用于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的目标任务,补助新建、提质改造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二)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0.2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0.2万元,用于对绿春县2022年6月参加高考且进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三)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123万元
1.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补助更换污染超标,设备老化、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设施设备,购置火化设备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
2.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0万元,用于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促进老年群体身心健康。
3.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15万,用于平河边境乡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4.“牵手计划”及省级社区志愿服务站试点经费5万元,用于实施好“十四五”时期“牵手计划”,继续支持社区志愿服务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实施社区“五社联动”项目。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覆盖全州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
6.支持“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补助资金8万元,用于支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绿春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定向使用、严格监督、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使用范围: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项目及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社会福利机构倾斜。所有到位资金严格按照上报计划和下达程序,全数下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设专户管理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改变资金用途。做好各类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使用预算(结算),以确保项目顺利落实,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绿春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