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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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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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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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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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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道219线汛期道路交通管制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汛期国道219线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具体管制事项如下:
一、交通管制情况
接到“1262”气象精细化预警预报发布,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启动Ⅲ级响应,适时采取道路管控措施。
二、交通管制路段
1. 国道219线K0+00—K7+00(大黑山镇下江桥至大黑山镇朝阳桥,由大黑山镇政府实施管控)。
2. 国道219线K9+800—K16(大黑山镇火箭山至二十班,由大黑山镇政府实施管控)。
3. 国道219线K16—大风丫口(二十班至大风丫口,由大水沟乡政府实施管控)。
4. 国道219线K52+000—K69+500(牛孔镇政府至三号桥,由牛孔镇政府实施管控)。
5. 国道219线K69+500—K77+010(三号桥至二号桥,由大兴镇政府实施管控)。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沿线涉及乡镇和国道219指挥部要在收到气象预警预报后第一时间实行交通管制,及时安排值班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禁止所有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国道219指挥部要及时增设警示标识标牌,做好道路抢通、保通工作,及时把紧急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研判和汇总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县交通运输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要负责通知实行路段交通管制情况,提醒过往群众和车辆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根据调整后的线路安排安全出行。
(四)国道219沿线乡镇(大兴镇、牛孔镇、大水沟乡、大黑山镇)细化具体交通管制方案。
(五)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发布交通管制情况。
道路交通服务咨询热线:0873—4221409(县交通运输局)
请广大过往群众和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安全驾驶。
特此通告。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