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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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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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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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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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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然保护地矿权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红河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自然保护区地矿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污防通〔2023〕27号)文件要求,现将绿春县自然保护地矿权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绿春县老熊寨铜金矿详查,矿权人为绿春县鸿达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有效期为2011年8月11日至2012年8月11日。
整改推进情况:该探矿权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查封(执行裁定书号(2021)云25执544号之一),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3年8月27日至9月27日进行自行废止公告。目前,该探矿点处于封闭状态,由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该探矿点的日常监管,区域内无人类活动迹象,生物多样性未受破坏,植被良好。
二、云南省绿春县哈波金多金属矿勘探。矿权人为绿春县鸿达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限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15年12月27日。
整改推进情况:该探矿权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查封(执行裁定书号(2021)云25执544号之一),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3年8月27日至9月27日进行自行废止公告。目前,该探矿点处于封闭状态,由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该探矿点的日常监管,区域内无人类活动迹象,生物多样性未受破坏,植被良好。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