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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8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财政局关于绿春县2023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及第一批部分资金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2〕45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38)文件,2023年我县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0,865万元,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2,506 万元,共计到位13,371万元。 

  结合上级下达的资金量和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绿春县2023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及第一批部分资金调整方案如下: 

  一、绿春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调整依据 

  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通过向各预算单位征集项目、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后,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分配、调整使用。 

  二、绿春县第二批边境资地区转移支付金分配明细 

  本次分配资金涉及3,114.61万元和6个部门。其中:边境维护和管理方面98万元;教育、卫生、人居环境提升等社会事业发展1,916.61万元;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民生事项资金1,1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边境维护和管理资金98万元。 

  绿春县外事办:界碑维护与上界人行便道硬化项目98万元。 

  (二)教育、卫生、人居环境提升等社会事业发展1,916.61万元。 

  1.绿春县教育体育局:绿春县第一中学智慧校校建设及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资金50万元; 

  2.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校舍改造工程项目资金93.39万元; 

  3.中共绿春县委党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资金128万元; 

  4.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645.22万元,具体为: 

  (1)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绿春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二期板房)资金281.93万元; 

  (2)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绿春县平河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资金234.66万元; 

  (3)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绿春县半坡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 

  (4)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绿春县大黑山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资金54.84万元; 

  (5)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方舱(轻症)医院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6)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方舱(轻症)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资金257万元; 

  (7)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新冠肺炎救治亚定点医院改造项目(绿春县新冠肺炎救治亚定点医院临时新增项目和附属工程)资金135万元; 

  (8)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应对边境情防控负压护车及车设备和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资金68.19万元。 

  (三)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民生事项资金1,100万元。 

  1.绿春县交通运输局:三骑公路(三猛桐珠大桥至骑马坝)项目资金500万元; 

  2.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资金300万元; 

  3.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绿春县新寨岔路至折东公路工程项目资金200万元; 

  4.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2023年骑马坝乡玛玉村委会玛玉村公益设施配套提升项目资金100万元。 

  三、绿春县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部分调整方案明细 

  本次调整资金涉及724.54万元8个部门,具体调整明细如下: 

  1.绿春县民政局:“雷区居民薪碳补助”收回41.35万元。第一批已批复65万元,因州财政局在红财预发〔2023〕32号中已下达了40万“薪碳”补助专项资金,在与县民政局核实后,雷区居民薪碳补助资金实际兑现需要63.65万元,故需收回41.35万元; 

  2.绿春县民政局:“沿边定居居民生活补助”收回27.65万元。第一批分配方案已批复2,944.9万元,经与民政局核实,沿边定居居民生活补助资金实际兑现2,917.25万元,故需收回27.65万元; 

  3.平河镇、大黑山镇、半坡乡、骑马坝乡:4个乡镇联防所各种费用收回95.94万元。4个乡镇联防所各种费用第一批已批复95.94万元,因上级已下达联防所专项资金,故需收回95.94万元; 

  4.平河镇、大黑山镇、半坡乡、骑马坝乡:联防人员工资收回54万元,经与政法委对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联防人员工资需收回54万元; 

  5.绿春县教育体育局:绿春县第一中学食堂及相关设备回购资金、绿春县高级中学食堂设备回购资金因调整到存量资金中安排,故需收回505.6万元; 

  6.绿春县发改局: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100万元; 

  7.平河镇、大黑山镇、半坡乡、骑马坝乡:联防人员公用经费安排32.07万元; 

  8.绿春县教育局:绿春县高级中学实验楼北侧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工程项目资金安排407.31万元; 

  9.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绿春县大黑山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185.16万元。 

                                              绿春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