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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zsthjjlcfj/2026-000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关于推荐红河州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红河州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相关安排,我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要求,经逐级推荐、资格审核、综合评审,拟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参加红河州生态文明奖评选。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3个)

1. 绿春县秋海棠女子戍边队。集体性质:社会组织;集体人数:10人;集体负责人:朱玉芬,职务:党总支书记、主任,联系电话:18313330573;所属单位:绿春县半坡乡二甫村委会长。长期扎根绿春边境一线,巡山护边、排查生态隐患,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以巾帼力量守护边境山林与生物多样性,筑牢西南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带动边民共建绿色美丽家园。2025年“秋海棠”女子戍边队伍获评云南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防群治亮点品牌”;2026年“秋海棠”巾帼戍边关志愿服务项目入选“红河州志愿服务项目暨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库”一类项目。

2. 绿春县戈奎乡埃倮村委会虾巴村民小组。集体性质:其他;集体人数:145人;集体负责人:白攀保,职务:党支部书记,联系电话:15887729858;所属单位:绿春县戈奎乡埃倮村委会。坚持党建引领,守护哈尼梯田森林水系生态系统,健全村规民约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发展稻渔、生态茶、农文旅融合产业,践行生态“三变”模式,把生态优势转为增收优势,走出生态保护与富民增收共生的哈尼村寨示范路子。2024年3月获评绿春县书画摄影创作基地;2024年6月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2025年5月认定为重庆大学民族文化研学基地;2025年5月获评红河州及云南省乡村旅居推荐示范项目;2025年9月“虾芭时光·远方的家”成功获选农业农村部2025年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秋季)精品景点路线;2025年12月获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3. 云南联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集体性质:企业;集体人数:18人;集体负责人:白毛抽,职务:公司法人代表,联系电话:15825230207;所属单位:云南联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扎根绿春边境,以澳洲坚果全产业链绿色发展为抓手,坚持标准种植、清洁加工,构建生态友好产业模式,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相融,助力边疆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6人)

1. 李海涛,男,哈尼族,生于1986年8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绿春县大兴镇农财中心(林草)负责人。坚守基层一线、实干担当,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基层林业工作者的初心使命,为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18年被评为镇级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记功嘉奖一次;2024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

2. 赵菲,女,汉族,生于1977年10月,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绿春县原森牧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打造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推行生态养殖模式。积极联农带农,产业辐射多个乡镇,带动众多农户发展养殖增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力绿春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红河州致富带头奖、红河州三八红旗奖、第三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绿春县巾帼创业奖、绿春县第一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3. 薛娅,女,汉族,生于1991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绿春县黄连山水库管理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深耕水利河湖管护一线十余年,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落实河长制,抓好河道监管、水土保持治理,妥善处置河湖突出问题,推进跨区域联防共治;创新河湖管护机制,融合哈尼梯田文化建设美丽河湖,用心守护边疆水生态环境。2023年被评县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先进工作者”,2022年至2024年因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被记功1次,2025年被评省级“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个人”。

4. 黑石龙,男,哈尼族,生于1977年6月,初中学历,现任绿春县大水沟乡富康社区护林员。常年巡林护绿,防治林木病害、组织植树造林,大幅提升森林覆盖率,整治人居环境,带动群众发展林下经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增收优势。

5. 何龙拍,女,哈尼族,生于2001年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绿春县三猛乡腊姑村委会党总支委员、副主任。身为返乡青年党员、梯田保护监测员,常态化开展哈尼梯田巡查管护,保障梯田灌溉与生态安全。巧用新媒体宣讲保护政策、推介农特产品,用哈尼语传递政策声音,统筹梯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助力梯田传承和乡村振兴。

6. 王健,男,哈尼族,生于1978年7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绿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历经多岗位历练,兼顾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生态保护、监测及驻村帮扶等工作,扎根边疆履职尽责,严守生态底线,积极守护生物多样性,以实干彰显生态环保铁军担当,助力绿春生态文明建设。先后被评为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河州“驻村标兵、云南省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73-4222886

通讯地址:绿春县行政中心1号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绿春县生态文明奖评选工作专班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