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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xwsjkj/2026-0000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1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健康证办理)移交至绿春县人民医院的公告

广大从业人员、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根据《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将全县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从原承办单位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交至绿春县人民医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移交时间安排

(一)原承办单位停止服务时间:自2026年7月20日起,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不再受理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业务,2026年7月20日前已完成体检但未领取健康证的人员,请到原体检地点(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

(二)新承接单位启动服务时间:绿春县人民医院自2026年7月20日起,正式开展预防性体检业务,包括登记、检查、健康证核发等。

二、承接单位服务信息

(一)机构名称:绿春县人民医院

(二)体检科室:绿春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三)体检地址:绿春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三楼

(四)体检时间:每周一(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1:30,14:00-17:30

(五)健康证领取时间:每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1:30,14:00-17:30

(六)联系电话:0873-4221846

本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移交期间,原体检流程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从业人员及相关单位相互转告,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特此公告!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