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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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ylbzj/202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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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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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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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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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绿春县大众药房分店解除医保协议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绿春县大众药房分店因个人经营原因,主动向我局提交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申请书。经绿春县医保局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从2026年6月5日起,解除绿春县大众药房分店定点药店资格。
名称:绿春县大众药房分店
地址:绿春县新华书店第二间门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1336629929F
医药机构编码:P53253100735
自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该药店不再作为医保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在该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
特此公示。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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