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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xylbz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云南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平河二分店解除医保协议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云南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平河二分店因医保定点服务的成本与收益不成正比,主动向我局提交解除医保协议申请书。经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从2026年3月24日起,解除云南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平河二分店定点药店资格。

名称:云南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平河二分店

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平河镇平东社区粮管所对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1******HN75

医药机构编码:P532531*****

特此公告。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