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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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wj/2025-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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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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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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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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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绿春县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方案》,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1407.65km2,图斑数2146个,分布于全县9个乡镇,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5.51%,占全县林地、草地、裸土地总面积的63.72%,划定范围内生态红线面积占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68.51%。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调查核实统计表
2.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附件【附件1: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调查核实统计表(1).xlsx】
附件【附件2: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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