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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xczj/2025-0001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25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及第一批部分资金调整方案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4〕13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5〕9号)文件,2025年我县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0,008万元,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716万元,共计到位11,724万元。已于8月22日提交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16次会议审议批复10,008万元,现对第二批进行分配,对第一批进行部分调整。

一、分配及调整依据

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通过向各预算单位征集项目、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后,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分配、调整使用。

二、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明细

本次分配资金1,716万元,涉及9个部门,具体明细如下:

1.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国道219线分水岭至云梯酒店段工程项目170万元、国道219线应急抢险保通项目184.76万元;

2.绿春县委政法委:马尼河至土卡河边防巡逻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313.3万元;

3.绿春县委宣传部:智慧广电固边项目135万元;

4.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492.87万元;

5.中共绿春县委党校:绿春县乡村振兴学校办学能力提升改造项目80万元;

6.平河镇人民政府:平河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新寨村委会中寨岔路建设项目33.78万元;

7.绿春县水务局: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176.29万元;

8.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大水沟乡扭直村委会坝伞新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100万元、大水沟村委会来各上寨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10万元;

9.半坡乡人民政府:半坡乡多沙村委会新城小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项目20万元。

三、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部分调整明细

本次调整涉及7个部门,调整资金290.78万元,具体调整明细如下:

1.绿春县委政法委:经与县委政法委及乡镇对接,联防所联防人员年度工资全部发放后,工资及补助(包括意外伤害险和社保费)剩余指标需收回,因此调减95.78万元;

2.绿春县委政法委:联防所服装装备费和公杂费调增4.13万元、联防所运维费调增2.08万元;

3.绿春县生态环境局:绿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调增50万元;

4.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增绿春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购置项目15.86万元;

5.绿春县水务局: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调增23.71万元。

6.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新增乡镇通三级公路电力线路迁改项目(戈奎乡、骑马坝乡、半坡乡)195万元;

7.平河镇人民政府、半坡乡人民政府:铁丝网建设项目运维费调减195万元。


附件:1.绿春县2025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拟分配方案

2.绿春县2025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调整方案



附件【附件2:绿春县2025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调整方案.xlsx
附件【附件1:绿春县2025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拟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