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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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wj/2025-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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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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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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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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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防治水土流失,结合绿春县实际,由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开展的绿春县禁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和公告工作,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经省级审核并结合各乡镇外业复核,形成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将划定成果预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12月23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至绿春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联系方式:0873-4332105;邮箱:854266985@qq.com,联系地址:绿春县农水巷18号。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统计表
附件2.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绿春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附件1、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统计表.pdf】
附件【附件2、绿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_20251126164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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