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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xlyhcy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1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问题(第二十四批 编号D3YN202406010014),已整改完成并完成自查自验。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黄连山管护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4221303,邮寄地址:红河州绿春县迎春路226号黄连山管护局。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问题完成情况表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问题完成情况表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普巴村和爬车村约 8 户村民在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散养 50 头牛。黄连山保护区内原有的村民土地在做重新登记时被告知草果地和砂仁地的面积减半核算,不利于保护.

通过系统推进整改工作,积极组织骑马坝乡普巴村、爬车村农户开展茶叶、胡椒生产管理技术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引导村民自觉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加强日常耕牛管理,引导村民多渠道就业增加收入,逐步减少草果、砂仁种植面积,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