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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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czj/2025-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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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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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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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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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绿春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效益,结合部门实际资金需求,拟定绿春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现就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3〕26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4〕8号)文件,2024年我县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1,945万元,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757万元,共计到位12,702万元。
二、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资金涉及796.98万元8个部门,具体调整明细如下:
(一)绿春县边境管理大队:因人员变动,边防辅警人员经费调增88.27万元、辅警公用经费调增3.06万元、辅警装备和服装费调增3.06万元,合计调增94.39万元。
(二)绿春县民政局:“雷区居民薪碳补助”调减0.95万元。
(三)绿春县民政局:“沿边定居居民生活补助”调增4.1万元;
(四)绿春县委政法委、平河镇、半坡乡:边境联防所人员工资调减66.51万元;
(五)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思源学校建设项目资金调减31.03万元;
(六)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经与单位沟通对接,“二甫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变更为“二甫至土卡河公路建设项目”。
(七)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与单位沟通对接,“绿春县坡头、落瓦村片区生活污水应急处理站建设项目”调整为“旧城改造项目”“绿春县村村亮工程”“绿春县岩土一期工程”“绿春县阿倮欧滨防火通道修缮工程”,涉及金额20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绿春县交警大队片区排污管网修缮项目”项目名称变更为“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片区(倮玛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八)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春县老旧小区改造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减200万元、新增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污水治理五期工程项目200万元。
附件:绿春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调整方案
附件【附件:绿春县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拟调整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