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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czj/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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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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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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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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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绿春县2024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4〕8号)文件,2024年我县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757万元。为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结合上级下达的资金量和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需求,现拟定绿春县2024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
一、分配依据
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通过向各预算单位征集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分配使用。
二、分配明细
本次分配涉及5个部门,资金757万元。其中:边境维护和管理方面288万元;教育、人居环境提升等社会事业发展469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边境维护和管理288万元
1.县消防救援大队:绿春县边境消防器材装备购买经费40万元;
2.绿春县委政法委:边境联防所运维费及人员经费18.2万元,边境联防所摩托车运维费(32辆,全部县级负担)12.80万元;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岩甲边境检查站勤务用房迁建项目资金217万元。
(二)教育、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469万元
1.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春县交警大队片区排污管网修缮项目资金276万元
3.绿春县教体局:校舍改善项目资金93万元。
附件:绿春县2024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附件:绿春县2024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