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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xzrzyj/2025-0002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1
  • 时效性
    有效

《国道219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我县决定对《国道219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国道219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意见。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在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高建梅

联系电话:0873-4224728

报名截至时间:2025年4月28日

五、报名事项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的代表,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届时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2、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国道219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听证代表应遵循听证会纪律,发言应简明扼要,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机构。没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书面形式向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