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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czj/2024-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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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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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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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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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绿春县2024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3〕26号)文件,2024年我县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到位11,945万元。
为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结合上级下达的资金量和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需求,我们拟定了2024年度绿春县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一、分配依据
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通过向各预算单位征集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分配使用。
二、分配明细
本次分配资金涉及11,945万元和15个部门。其中:边境维护和管理方面2,432.07万元;教育、卫生、人居环境提升等社会事业发展4,046.25万元;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民生事项资金5,466.68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边境维护和管理方面2,432.07万元
1.绿春县边境管理大队:边防辅警经费共计1,044.85万元,其中:边防辅警人员经费887.05万元、辅警公用经费32.4万元、辅警装备和服装费32.4万元、执勤卡点网络维护费42万元、专职护边员生活补助51万元;
2.绿春县外事办:外事界务员生活补助15万元;
3.绿春县政法委:联防所相关经费442.38万元,主要包括联防所联防人员工资及补助(全年)441.21万元、联防所摩托车保险费(44辆)1.17万元;
4.绿春县委组织部:绿春县2023年1-12月抵边村组干部工作补贴资金76.8万元;
5.绿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100万元;
6.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42km铁丝网建设项目运维费588万元;
7.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8km铁丝网建设项目运维费112万元;
8.半坡乡、平河镇:2024年兼职护边员生活补助53.04万元。
(二)教育、卫生、人居环境提升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4,046.25万元
1.绿春县教育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57.75万元,主要包括新区幼儿园续建项目资金500万元、思源学校建设项目资金857.75万元;
2.绿春县住建局:边境地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200万元,具体主要包括绿春县老旧小区改造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00万元、绿春县坡头、落瓦村片区生活污水应急处理站建设项目200万元、绿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应急治理项目600万元;
3.绿春县卫健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300万元;
4.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骑马坝中学校园安全应急疏散通道建设项目40万元;
6.绿春县委宣传部:绿春县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提升改造项目148.5万元。
(三)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民生事项资金5,466.68万元
1.绿春县水务局:绿春县干禾河水库建设项目388.78万元;
2.绿春县交通局:绿春县交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资金共计2,068万元,主要包括绿春县国道219线应急抢险保通项目300万元、戈奎乡三级公路建设项目200万元、大黑山至半坡三级公路建设项目500万元、三猛至骑马坝三级公路建设项目200万元、二甫公路建设项目5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68万元;
3.绿春县民政局:改善边民生活条件补助资金3,009.9万元,主要是沿边定居居民生活补助2,944.9万元、雷区居民薪碳补助65万元。
附件:绿春县2024年第一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表
绿春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附件:绿春县2024年第一批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