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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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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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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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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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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司法局关于乡镇及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绿春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绿春县乡镇承接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乡镇及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朱重金
执法区域:绿春县大兴镇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3-4221018
邮编:66259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李涛
执法区域:绿春县牛孔镇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3-4391001
邮编:6625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白玉勇
执法区域:绿春县平河镇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3—4301034
邮编:662507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大黑山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褚寿东
执法区域:绿春县大黑山镇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3—4451001
邮编:662503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5.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陈明
执法区域:绿春县大水沟乡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4401021
邮编:662502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6.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三猛乡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三猛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陆静
执法区域:绿春县三猛乡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三猛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4331001
邮编:662505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7.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陈立荣
执法区域:绿春县骑马坝乡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3-4361001
邮编:662504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8.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戈奎乡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绿春县戈奎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朱德福
执法区域:绿春县戈奎乡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戈奎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3—4339064
邮编:662508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9.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白云宝
执法区域:绿春县半坡乡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873-4309472
邮编:66250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10.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主体的名称: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人:陈磊
执法区域:绿春县域内
执法类别:综合行政执法
办公地址:绿春县住建局二楼
监督电话:0873-3049889
邮编:662599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