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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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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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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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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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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拼装式游泳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绿春县拼装式游泳池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北建招-LCXPZSYYC-2017001)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以红财教〔2016〕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绿春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拨款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北建招-LCXPZSYYC-2017001
2.2项目单位:绿春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3项目名称:绿春县拼装式游泳池建设项目
2.4项目概况: 绿春县拼装式游泳池建设项目位于绿春县双拥文化广场,长25米X宽15米X深1.2米,走道宽1.5 米。
2.5投标控制价:人民币1000000元
2.6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2.7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项目类别 |
数量(套) |
采购预算(元) |
/ |
拼装式游泳池 |
1 |
1000000 |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全新原装设备,质量要求满足《GB/T 28935-2012》拆装式游泳池国家标准要求及体育总局游泳中心、体育总局装备中心、中国游泳协会关于印发《拼装式游泳池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游泳字〔2016〕194号)要求,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产品、进行相关服务;
3.4、本次采购的拼装式游泳池及其配套设施需符合GB/T28935-2012,提供国家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8、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的;
3.9、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7年3月14日至 2017 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拼装式游泳池及其配套设施国家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2、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南湖花园7幢1单元8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1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27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
5.2磋商时间为2017年 3月27日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磋商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绿春县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绿春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李大中
联系电话:138873784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南湖花园7幢1单元802室
联系人:彭明中
联系电话:13099811378
邮 编:6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