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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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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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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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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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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绿春县环保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按照县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对照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细化责任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整改抓实抓好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在落实整改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2017年1月15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1月19日,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高波初任组长,杨阿先、黄海波任副组长,其他党组班子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以“一对一”交办的形式交办到责任领导、股室、站、队,并逐级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绿春县环保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环保局具体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围绕4大类15条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股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经过近3个月的共同努力,15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履职全程记实;每季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股室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定期开展党员干部廉政约谈,提醒约谈2人(次)。
2、党的领导弱化,党组会与行政班子会混为一谈,党组会议程序不规范,未能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建设缺失,抓党支部建设不实、不规范,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一是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绿春县环保局会议制度》,健全和规范党组会、班子会的议事规则,落实会议制度,严格会议程序。二是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到《条例》对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强化了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组职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班子内部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一是严格 “ 三会一课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二是建立了严格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充分运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发现、准确认定、从严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和“党员双报到”等形式,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
3、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宽、松、软,存在干部职工上班迟到的现象。我局以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和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和上下班签到制度,对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行为常抓不懈。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进行抽查,对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行为及时进行警醒谈话,局党支部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相关举报和反映。
4、廉政警示教育滞后,没有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开展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星期五集中学习、上党课、领导领学等形式,强化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通过活动促进了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是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开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一系的开展活动,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自我防腐能力。三是建立廉政文化宣传栏等廉政文化阵地强化廉政文化,保持警钟长鸣。
5、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到位。坚持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间相互监督,经常相互提醒,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不留情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按照抓早抓小抓常的要求,前移监督关口,就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做到“四必谈”:轮岗干部必谈,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隐患的岗位人员必谈,受问题反映较多但一时难以核实的人员必谈,巡察工作中有问题反映的人员必谈。通过开展以上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意识。
6、对环评、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洁风险。2017年2月对环评、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风险点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制定了防控措施。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大小,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来评估廉政风险,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针对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在环保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机制体系,签订了风险岗位廉政承诺书,通过建立制度源头防范廉政风险。
(二)作风建设情况方面
1、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在贯彻州委《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上执行不到位,干部职工工作日存在午餐饮酒的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州委《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的规定精神,积极开展干部职工“转作风、守纪律、树形象”作风建设活动。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在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管理,改进了作风。二是强化了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4名干部进行了约谈,责成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检讨,并作通报批评。
2、贯彻有关公务接待制度不够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和陪同人员制度及接待清单的规定。开展了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反对“四风”和《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要求,采取找、提、点、查、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和梳理个人在生活态度、自身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深挖问题产生根源。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了《绿春县环保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了接待程序和公务活动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了陪同人员和接待费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作风建设,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3、主要领导主动作为、大胆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不够,存在与班子成员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局党组成员围绕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和梳理个人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深挖问题产生根源。本着摆问题不讲成绩、讲主观不讲客观、讲实话不讲空话、讲要害不讲枝节的要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绿春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等重要工作,对违法违规项目处罚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了绿春县路俄水库等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沿边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的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了的处矿山违法违规等重要案件;在政治上认识责任;从大局上找准定位;以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并落实到每一件环境保护工作上。
4.个别班子成员有时不分场合不讲程序,在酒后随意安排工作、瞎指挥,存在一定程度的官僚主义。对此现象,我局实行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安排工作必须做到有据可依,做到认真研究、科学决策,提高工作前瞻性和统筹性。
5.有些党员干部平时对业务的学习和钻研不够,工作没有前瞻性处于被动状态。积极强化先进性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认真按照我局制定的各项学习制度,开展好学习培训,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州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细化学习任务,党员干部坚持每天学习1小时以上,并坚持做好学习笔记,推进学习经常化、系统化。
6.个别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干部职工意见较大。如:差旅费报销制度。一是及时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绿春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绿政办法2014〔92〕号)文件要求,2017年一季度,及时按规定报销差旅费11993元。
(三)廉洁从政情况方面
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有时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一是严格执行绿春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对违法违规项目清理、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重要工作和干部轮岗等人事任免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科学决策;二是严格“三重一大”事宜,坚持民主集中制,对环保项目编制申报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等资金问题进行了集体研究安排。
(四)执行纪律方面
1.选人用人方面规矩意识不强,执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人用人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任人唯贤、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的选人导向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决定等选人用人程序,及时对2017年轮岗的股室长进行了组织谈话,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2.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不够。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提高团结协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相关会议制定和工作规则,做到了制度管人、管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沟通,不定期进行交心交流谈话,努力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共识,促进团结协作,提高战斗力。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