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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06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半坡乡牛托洛河四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春县半坡乡牛托洛河四组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云移复【2017】4号文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春县移民开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能满足资质、资格审查的要求。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2.1.1建设内容:全程4.1公里,道路路基宽度6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

2.1.2建设地点:绿春县半坡乡牛托洛河四组。

2.2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2.2.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3.3.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投标单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提交(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并且提供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2、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5.3、本工程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按云政发【2015】57号文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3.5.4、拟任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管理过2个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3.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3.6.1、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且提供职称证书;

3.6.2、本工程实施期间项目技术负责人按云政发【2015】57号文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3.7.社保及劳动合同要求: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能同时证明上述人员在近半年内为本单位人员;

3.8.入滇要求: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

3.9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往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10.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省外企业入滇登记证;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往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业绩合同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前往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绿春办事处(云梯烟草公司旁)报名和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图纸每套售价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 8 月11日 09 时(北京时间)由专人递交至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移民开发局

联系人:李浩启

电 话:18213803914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师

电 话:1588706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