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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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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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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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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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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公安局毒品检查站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红河州绿春县公安局毒品检查站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703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绿春县公安局毒品检查站业务用房项目已由云投审发【201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春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80%,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绿春县牛孔乡驻地
2.2建设规模:927.3㎡。
2.3计划投资:概算投资约198万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入滇入州备案证:省外投标企业入滇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若州外企业中标,中标后须办理入州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6 月23 日至2017年 6 月 29 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杨建国;联系电话187882672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19 日 上午 9 :00。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所以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持单位介绍信到绿春县木材站立体停车场徐对面(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绿春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
5.4所有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绿春县木材站立体停车场徐对面(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绿春办事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da3705d081c758f5f71f6719.html?qq-pf-to=pcqq.c2c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绿春县财政局背后)。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进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绿春县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邮 编:662599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孙福云 联 系 人:杨建国
电 话:13608738007 电 话:18788267251
传 真:0873-4228688
日 期: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