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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4222886 通讯地址: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二楼县环保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内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项目位于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为新建1幢4层高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为2000m2,主要用于设置住院病房、护士站、待产室、分娩室、手术室、会议室、公厕,新增床位数36张。同时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8万元,占总投资6.54%。

项目在建设过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时定期洒水、减速行驶,控制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档。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要清洗好车轮,清除附着车体的泥块,并采取措施防止运输掉泥、撒落,同时定期清扫施工运输通道的泥土渣,控制车速,防止产生尘土。污水处理设施加盖预制板密封,装修时要加强通风排气,防止恶臭、异味影响周围环境。项目区食堂设置一台抽油烟机(风量3000m3/h,油烟净化效率取30%),油烟经抽油烟机抽出后引至高于楼顶1.5m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制;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项目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8m3/d,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在建设污水处理站的同时,配套建设1座6m3的事故应急池。

三、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隔声棚、现场封闭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禁在午间、夜间施工,减少车辆鸣笛,避免产生噪声扰民。营运期间污水处理站的空压机要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装。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后,交由乡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后,放入医疗废物暂存库,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定期将院内医疗垃圾运至运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理;定期清掏处理化粪池、调节沉淀池和接触氧化池产生的污泥,定点存放后,定期运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理。

  五、做好院内绿化美化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景观。

2

绿春县大水沟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绿春县大水沟乡卫生院内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项目位于绿春县大水沟乡卫生院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为新建1幢3层高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000m2,主要用于设置医护办公室、住院病房、护士站、输液室、药房、会议室、食堂和职工宿舍,新增床位数18张。同时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8万元,占总投资11.66%。

项目在建设过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时定期洒水、减速行驶,控制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档。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要清洗好车轮,清除附着车体的泥块,并采取措施防止运输掉泥、撒落,同时定期清扫施工运输通道的泥土渣,控制车速,防止产生尘土。污水处理设施加盖预制板密封,装修时要加强通风排气,防止恶臭、异味影响周围环境。项目区食堂设置一台抽油烟机(风量3000m3/h,油烟净化效率取30%),油烟经抽油烟机抽出后引至高于楼顶1.5m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制;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项目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m3/d,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在建设污水处理站的同时,配套建设1座4m3的事故应急池。

三、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隔声棚、现场封闭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禁在午间、夜间施工,减少车辆鸣笛,避免产生噪声扰民。营运期间污水处理站的空压机要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装。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后,交由乡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后,放入医疗废物暂存库,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定期将院内医疗垃圾运至运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理;定期清掏处理化粪池、调节沉淀池和接触氧化池产生的污泥,定点存放后,定期运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理。

  五、做好院内绿化美化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景观。

3

云南省绿春县牛波金矿勘探项目

绿春县半坡乡高井槽村委会境内

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绿春县半坡乡高井槽村委会境内。勘查区范围坐标:E102°07′30″-102°11′30″,N22°44′15″-22°46′30″,面积11.67km2。勘查区内无其它探矿权与之交叉、重叠和存在争议,矿权范围由26个拐点圈定。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次探矿共有2个矿体,探矿工艺采取槽探和钻探的方式进行;项目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环保工程有隔油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项目总投资万417.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4.5%。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应落实环保专项资金,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严禁超出施工范围作业,做到文明施工。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减缓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一是生活污水旱厕收集作林肥用,不外排;钻井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不外排。二是对开挖地采取临时堆土夯实、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三是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无害化处置;废弃土石方应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保存,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各探槽沿线附近,并用竹席铺垫,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回填,恢复迹地植被;钻井泥浆固化填埋处理。四是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优化设备位置、夜间禁止施工,防治噪声扰民。

四、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勘查活动范围,注意合理实施勘查工作,减少槽探、钻探及临时土石方堆放导致的植被破坏。一是对槽探、坑探工作产生的土石方进行回填平整、人工拍实,不得搁置,不得出现严重的“斑块状景观”,减少槽探、钻探对草地、灌草地、荒地的破坏;二是单个工程结束后,立即对废弃土石方进行回填,并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对堆场进行生态恢复,减少槽探、钻探弃土临时堆放地对草地、灌草地、荒地的破坏;三是对渣场采取有效的边坡防护(修筑挡墙)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工程结束后,帐篷等临时设施拆除,旱厕及垃圾坑回填平整,不得遗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减少渣场对灌草地、荒地的破坏。

五、根据降雨量计算和集雨面积,核算洪水量,分析引发泥石流的环境风险,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