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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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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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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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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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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2)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
(3)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落实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地方税发票、票证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办理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
(6)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7)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
(9)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构成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1994年7月成立,局机关内设7股2室,下设1个稽查局和3个基层分局,人员编制43人。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末在职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公车改革封存车辆3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本单位设置有17个项目绩效目标,其中:征管业务经费项目设立6个项目绩效目标,分别为:征管业务项目计划内容完成情况、税费征收入库率、清缴税费完成率、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及纳税服务满意度情况、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业务、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设立11个项目绩效目标,分别为:干部职工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率、培训保障满意率、全年教育培训的完成情况、培训管理测评率、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教学质量测评率、培训班结业考试平均成绩、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培训效果满意率、培训方案测评率、规费费款收入增长率。
(三)项目经费收支情况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经省人大审查批准的项目两个,分别为征管业务项目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取得省级财政项目资金57.60万元,其中征管业务项目经费52.10万元,教育培训项目经费5.50万元。2016年度,征管业务项目经费支出52.10万元,教育培训项目支出5.50万元,项目经费已按进度列支完毕。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监督管理,我局认真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管理行政法规,不断完善各种财务制度,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绿春县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绿地税发〔2015〕146号);《绿春县地方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绿地税发〔2017〕65号);《绿春县地方税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绿地税发〔2015〕145号);《绿春县地方税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绿地税发〔2015〕148号);《绿春县地方税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绿地税发〔2015〕147号);《绿春县地方税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绿地税发〔2015〕142号);《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绿地税发〔2015〕143号)等办法,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内控机制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花钱问效”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效能。通过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做实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形成多维度绩效指标,将绩效指标细化为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保证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合理、可衡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纠正对绩效管理理解上的偏差,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督促在预算编制中,将资金申请、绩效目标和具体指标统筹考虑,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契约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推动单一的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预算转变,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预算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新体制。
(二)自评指标体系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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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绩效类型 |
项目绩效指标 |
绩效标准 |
项目绩效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
说明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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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业务项目 征管业务项目 |
产出指标 |
2016年全年征管业务项目计划内容完成情况 |
全部 |
90% |
80% |
80%以下 |
优 |
2016年的征管工作,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开展,确保各项征管工作落到实处。 |
良 |
|
产出指标 |
税费征收入库率 |
100% |
90% |
80% |
80%以下 |
优 |
规范税收征管,有效杜绝漏征漏管、堵塞税收漏洞,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税费款及时、足额入库。 |
优 |
||
产出指标 |
清缴税费完成率 |
100% |
90% |
80% |
80%以下 |
中 |
完成纳税户的税费清缴、核实,促进营改增的顺利进行。 |
良 |
||
效果指标 |
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及纳税服务满意度 |
100% |
90% |
80% |
80%以下 |
优 |
在增强业务水平的同时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并向纳税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测评依据。 |
良 |
||
效率指标 |
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业务 |
按时 |
延后一周 |
延后二周 |
延后三周 |
优 |
提高工作效率,与各相关股室联动协作,按规定的时间完成。 |
优 |
||
效率指标 |
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
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节省经费 |
按预算计划支出 |
实际支出不超过预算数的10% |
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数的10% |
良 |
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按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
良 |
||
教育培训项目 教育培训项目 |
效果指标 |
干部职工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率 |
0 |
1 |
2 |
3起以上 |
优 |
考核思想警示教育警醒效果。 |
优 |
|
效果指标 |
培训保障满意率 |
≥90% |
≥80% |
≥70% |
70分以下 |
优 |
以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考试的平均成绩为测评依据。 |
良 |
||
效率指标 |
2016年全年教育培训的完成情况 |
按时 |
延后一周 |
延后二周 |
延后三周以上 |
优 |
以2016年培训计划完成落实情况为测评依据。 |
优 |
||
效率指标 |
培训管理测评率 |
≥90% |
≥80% |
≥70% |
70分以下 |
优 |
以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考试的平均成绩为测评依据。 |
良 |
||
效率指标 |
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
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节省经费 |
按计划支出 |
实际支出不超过预算数10% |
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数10% |
良 |
资金按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
良 |
||
效果指标 |
教学质量测评率 |
≥90% |
≥80% |
≥70% |
70分以下 |
优 |
以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考试的平均成绩为测评依据。 |
良 |
||
产出指标 |
培训班结业考试平均成绩 |
90分以上 |
80分-89分 |
70分-79分 |
70分以下 |
良以上 |
以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考试的平均成绩为测评依据。 |
良 |
||
效果指标 |
培训项目实施情况 |
100% |
≥80% |
≥70% |
70%以下 |
良 |
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内容。 |
良 |
||
效果指标 |
培训效果满意率 |
≥90% |
≥80% |
≥70% |
70分以下 |
优 |
以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考试的平均成绩为测评依据。 |
良 |
||
效率指标 |
培训方案测评率 |
≥90% |
≥80% |
≥70% |
70%以下 |
优 |
以《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测评问卷》的测评结果为测评依据。 |
优 |
||
产出指标 |
规费费款收入增长率 |
≥20% |
≥15% |
≥10% |
10%以下 |
良以上 |
反映规费培训成果,费款是否较上一年有所增加。 |
优 |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学习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将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分配到对应的预算申报部门,下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对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我局地税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地税部门履职能力,依法治税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地税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绿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年税收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单位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统筹计划不够全面。预算编制时资金安排考虑不全,资金安排合理性需要提高。
整改措施:在进行预算编制时候,加强预算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按照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总结往年情况,统筹全局,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相关政策变化将会带来的影响,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将其作为改善我局预算管理工作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符合全省地税系统工作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计财股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