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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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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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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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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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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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教育精准脱贫帮扶方案
各乡(镇)中小学,县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绿春县教育精准脱贫帮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6日
绿春县教育精准脱贫帮扶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针,按照“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资源优势和制度优势,对贫困村建档立卡户学生实行有效帮扶,使其如期、顺利脱贫。结合绿春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帮扶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村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生就学为首要任务,以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开展贫困生职业培训为主要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的教育扶贫工作机制,通过教育资助、控辍保学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举措,提升贫困村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因素。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教育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贫困学生精准资助,成立绿春县教育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贵明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廖新安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卢龙优 教育局副局长
李宝红 教育局副局长
杨健保 教育局副局长
白拥新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石 荣 党政办主任
李坚忠 教育精准扶贫办主任
李窝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陈生秀 基教股股长
邵德刚 督导办主任
陈寿华 职成教股股长
龙官武 计财股股长
杨绍强 人事股负责人
白元昌 校舍管理办主任
罗云春 思政股股长
陈丽华 营养办主任
白然里 招考办主任
李 伟 电教室主任
李秀华 活动中心主任
陈哈者 勤工俭学办主任
李劲峰 教科室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职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精准扶贫办公室,由李坚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范泰八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帮扶目标
(一)学生就学有保障。通过教育精准资助、强化控辍保学等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入学率和完学率,保障建档立卡户学生留得住、学得好,无辍学现象,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到2020年,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小学辍学率低于0.6%,初中辍学率低于1.8%,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学生“0”辍学目标。
(二)适龄儿童有学上。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工作目标,合理布局校点,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消除“大班额”,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学尽学。
四、帮扶措施
按照“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思路,绿春县教育局把教育扶贫工作摆上工作议事日程,积极落实教育精准脱贫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着力推动“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
(一)全覆盖,着力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国家帮扶和社会资助相结合,通过媒体、家长会议、校会、班会、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及“营养改善计划”、中职助学金与免学费、普通高中助学金与农村籍普通高中生免学费、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教育惠民政策,实行精准资助,确保所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
1.学前教育阶段。普惠30%在园困难幼儿,其中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300元/年·人的标准按学期发放。资金构成:中央、省、州、县按比例分担,学校负责评审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
(1)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两免”)。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以补充公用经费方式落实:小学600元/年·人,初中800元/年·人,特殊教育6000元/年·人;免费发放教科书:小学90元/年·人,初中180元/年·人。资金构成:中央、省、州、县按比例分担;相关资金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由省厅核算下达学校(教科书由省厅直接采购配送)。
(2)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资金构成:中央、省、州、县按比例分担;资金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人数由省厅核算下达学校,学校按月发放。
(3)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00元/年·人。资金构成:中央试点县市资金由中央资金全额担负;资金据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系统中实有人数核定,学校落实。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中央免学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同级同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资金构成:中央、省、州、县按比例分担;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减免。
(2)助学金。普惠在籍40%困难学生,一类2500元/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一类),二类1500元/年·人;资金构成:中央、省、州、县按比例分担;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500元/年·人;资金构成:中央、省、州、县按比例分担;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新政策、待落实)。
(4)地方免学费。南部六县农村户籍学生,800元/年·人;资金构成:州级财政全额担负;学校按学籍及户籍统计上报,按学期减免。
4.中职教育阶段。
(1)免学费。每生每年免学费2000元;资金构成:中央、省、州、县按比例分担;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减免。
(2)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资金构成:中央、省按比例分担;学生在学校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
(3)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雨露计划)3000元/年·人,由州县扶贫“雨露计划”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新政策、待落实)
5.高等教育阶段。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本专科1000-8000元/年,研究生1000-12000元/年,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风险补偿金由中央、省、州、县、高校按比例分担)。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一次性补助,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资金来源:中央彩票公益金。(该项目名额限制,具体享受名额按照当年上级下达指标来确定)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6000元/年·人,博士13000元/年·人;本专科一等3500元/年·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一等),二等2500元/年·人,学生在学校申请办理。
(4)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资助。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年·人,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人,学生向入伍前就读学校申请办理。
(5)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已免学费的学生除外),毕业时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县属学校、县机关部门、大兴镇政府工作的不得代偿)、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年·人,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人,学生通过学校申请,基层就业单位考核,省教育厅组织审定。资金构成:省财政全额担负。(具体办理程序向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
(6)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考入中央部委直属普通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5000元/年·人(连续资助四年),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资金构成:省财政全额担负。(具体符合申报学校向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
(7)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考入一本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5000元/年·人(连续资助四年),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资金构成:省财政全额担负。
(8)“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考入普通高校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本专科学生,5000元/年·人(本科、专科分别连续资助四年、三年),资金构成:省财政全额担负。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
(9)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考入国家“985”和“211”工程院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奖3000元,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资金构成:州财政全额担负。(具体符合申报学校向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
6.其他。针对孤儿和残疾儿童从小学一年级至大学毕业的“e万行动”资助项目,每生每年可获得680元的资助。资金构成:爱德基金援助。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二)兜底线,着力抓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1.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任务。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7〕90号)及红河州控辍保学会议精神,采取分组督查指导、建立辍学生数据库、强化劝返复学等工作举措,确保“不漏一人”,不让一人辍学。以因贫“0”辍学为目标,突出明责、管理、包保、督查、问责等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控辍保学工作的良好格局,努力完成各项教育扶贫达标任务。
2.实行“四管一保六到位”举措。即:校长管校、中层干部管年级、班主任管班、教师管学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到校学习,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跟踪到位、督促到位。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制度,及时上报各学校信息数据并限时做好辍学生劝返工作。
3.深入开展入户劝返活动。压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派遣班主任、任课教师入村入户,向学生家长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使劝返复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每个学年初,县教育局与学校(园)、学校(园)与班级签订控辍责任书,把控辍保学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同时与家长签订相应的责任书,发挥齐抓共管的优势。
5.建立健全辍学报告制度。要求各学校做到对辍学学生班级上报不过日、学校统计不过周、上报教育局不过月,及时准确掌握辍学情况。
6.完善规范学籍管理程序。建立规范的入学、休学、转出、转入手续,对辍学情况做到周统计、月小结、学期总结。
7.做好“双困生”以情留学工作。要求学校教师与学生结对子,实行异步教学,传授知识做到有耐心、生活学习有爱心,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学习上的各种困难,以真情实感留住“双困生”。
8.实行控辍保学“一票否决”制。加大控辍保学奖惩力度,对未完成辍学率指标任务的学校“一票否决”,当年学校不予评选先进集体、班级不予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不予评为优秀班主任、任课教师不予评为优秀教师,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强基础,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提出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等要求,全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提升我县均衡教育水平。把优化教育资源作为“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举措,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提升城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边境教育均衡发展。在县城削峰填谷片区,概算投资2亿余元,新建1所普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幼儿园,新增学位6200个,力争2018年秋季学期实现开门办学,以缓解县城区学校拥挤现象,从根本上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
2.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按照《绿春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绿春县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及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项目,重点改善边远山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安排当年计划脱贫出列相关乡镇、村寨学校。扎实推进中小学“一网三通两平台”教育信息化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项目,切实提升城乡学校同步发展。
3.力争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建立均衡发展信息数据库,对辖区内学校校际差异进行逐校分析,不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综合优化八项指标。全县“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图书册数、师生比、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2017年做好达标规划,预计到2018年8月全面达标,确保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内,达到国家规定底线标准。
(四)重培训,着力提高贫困家庭脱贫技能
1.加大职业教育舆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地对职业教育进行宣传,使广大职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及其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发挥各教师的专长,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各项工作。
2.充分发挥教育部门职能优势。依托绿春县职业高级中学的培训平台,从“扶智”上下功夫,组织贫困村劳动力人口到职中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同时组织职业高级中学教师进村入户进行“一对一”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职能和优势,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依托县职中对扶贫挂钩村村民进行培训的同时,通过校企合作等举措,凝心聚力提升中职学校办学质量,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及服务能力,努力实现职业教育“培养一名学生,脱贫一户家庭”的目标。
3.技能培训筑牢贫困家庭脱贫基础。创新培训模式,结合县情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开展“上门培训、就地培训、就近就业、校企联办”和“扶贫帮困、资助培训”等办法,切实解决培训经费不足、不能学以致用等问题。充分调动贫困村民、用人单位、培训基地的积极性,建立学校与企业、学校与村民相互之间的诚信,解决好村民有地方学、愿意学、学得起的问题,让贫困村村民真正学到就业技能,实现转移就业,增加收入。让农民真真切切感受到教育扶贫带来的实惠,使贫困家庭自然脱贫。
4.做好中职及“两后生”就学工作。以“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天津职业教育集团帮扶红河州职业教育)为契机,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县域“两后生”和绿春职中在校生到天津职业院校学习培训,打牢技术脱贫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组建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校(园)长为成员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机构,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设施,安排脱贫攻坚工作专干,努力构建全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网络。
(二)完善机制。根据《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计划》《红河州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红河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涉及教育信息筛选比对核准工作方案》,制定《绿春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绿春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涉及教育信息筛查、比对、核实工作方案》等,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方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切实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有序开展教育扶贫各项工作,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步调一致、协调推进。
(三)动态管理。为确保教育扶贫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上级脱贫攻坚文件、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反复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摸底排查工作,不断完善教育扶贫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制。
(四)精准帮扶。各职能股室及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帮扶活动,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层层传导;深入贫困家庭摸清底数,实行“一人一案”,精准保学措施,确保贫困生有学上、上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