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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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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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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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项目编号:XNZB2017-0645-0155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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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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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春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红发改社会【2016】7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春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4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6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绿春县三猛乡巴东村委会上沙普村(平河乡岔路原垃圾处理场);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主要建设殡仪、火化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火化炉两套;
2.3计划投资:9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入滇入州备案证:省外投标企业入滇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若州外企业中标,中标后须办理入州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系统内报名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项目经理到场报名,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⑦开户许可证原件;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到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绿春县木材站立体停车场斜对面二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注:上述原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开标时一并递交。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da3705d081c758f5f71f6719.html?qq-pf-to=pcqq.c2c)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投标纸质文件,具体要求:
6.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4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6.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酿然 法定代表人:李小见
地 址:绿春县街心花园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47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
邮 编:662599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马学君 联 系 人:赵娟尧
电 话:13987375092 电 话:13987396700
日 期:2017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