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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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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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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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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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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农科局关于申报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红河州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红农产办〔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申报企业要符合《红河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红农联发〔2018〕3号)规定;
2、按照《红河州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申报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红农产办〔2018〕1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8年10月28日前上报县农科局产业办。
联系人及电话:白波国;0873-4225218
邮箱:lcxcyb00@163.com
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9日
附件【红农产办【2018】1号关于申报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红农联发〔2018〕3号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1: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 - 认定.doc】
附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附件2:申报认定企业情况表(汇总表1-4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