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县以上(含县)税务局每年第一季度应当向上一级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结合州局法制科工作安排,现就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强化工作措施,狠抓税费收入。2018年,绿春县税务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9,880万元,同比增收9,063万元,增长29.41%。其中:税收收入共完成18,482万元,同比增收5,554万元,增长42.96%;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171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任务数8,152万元的100.23%),同比增收3,039万元,增长59.22%。社会保险费征收18,444万元,同比增收1,086万元,增长6.26%。工会经费征收163万元,同比增收35万元,增长27.3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207万元,同比增收17万元,增长8.95%。地方教育附加征收168万元,同比增收16万元,增长10.53%。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92万元,同比增收31万元,增长50.82%。其他非税收入征收2,324万元(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1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773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70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85万元,其他利息收入175万元)。
(二)加强多方协作,有序推进征管职责划转。一是及时召开动员会并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绿春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强化与财政、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按月召开业务对接会,协商解决改革工作中具体业务。三是分别于11月15日、11月23日与当地社保机构完成截至2018年10月25日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存量数据征管资料移交。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为2019年社会保险费全责管理做好准备工作。五是于12月29日,完成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征管明细数据移交工作。2018年,累计征收社会保险及非税收入21,232.65万元。
(三)强化税费征管,夯实税源基础。一是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按照落实“放管服”要求,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二是完善措施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持续全面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蹲企服务”活动,优化办税服务质量,推行政务公开并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三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多方支持,最终建立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协税护税长效机制。四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基础数据质量、实名办税硬件调试及系统测试、运用工作等,并认真组织开展管户对照工作,为后续原国地税核心征管系统的并库工作打下基础。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18年,绿春县税务局认真严守“有税不收是违法,收‘过头税’同样是违法”的征收纪律红线;树立税收收入总量和质量协调发展的理念,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又秉持税收收入质量观,认真执行好组织税收收入原则,努力实现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
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抓实对税收收入科学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大科技管税、打击违法、堵漏增收等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完成税收收入目标,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贯彻依法征税理念,坚决不收“过头税”,强化对各种非正常手段虚增收入的监督检查,对通过提前征收、增加预缴、推迟抵扣、延缓退税等方式调节或增加税收收入的行为进行重点控管,严把收入质量关口,降低征税风险。
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减税政策措施,及时解释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表变化等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及时享受,发挥好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功能,使减税降负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持续加强县局党组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依法治税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完善局务会前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机制等,做到依法治税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大决策法制审核、重点工作统筹部署。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审批行为,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网上审批;制定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制定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做到透明用权、阳光行权;认真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统一执法标准,固化执法流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考核,内部控制监督平台顺利上线运行,认真纠正税收执法过错,及时问责工作人员。
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打击不法就是对守法经营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积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沟通协商机制,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和解、调解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完善诚信纳税激励机制和税收违法行为惩戒机制,有效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开展执法督察
我局认真开展2018年税收执法大督察、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发票管理情况认真开展风险应对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督察,截止11月15日,我局原国税内控平台陈述申辩后风险错误为5条,其中3条执法人员执法错误,2条税务机关执法错误,原地税内控平台陈述申辩后有1条执法人员执法错误,为未按规定认定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全部已及时进行错误原因调查并整改完毕。
(二)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我局本着合法、公正、实事求是、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自觉接受纳税人、省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监督。严格受理、调查、审批、处理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纳税人投诉处理质效,构建纳税服务投诉快速反应机制。2018年,我局实现了纳税服务的零投诉。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我局根据《云南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现场的应急处置和事后处理,保障征期各应用系统平稳运行,保证办税服务厅的安全稳定。
(二)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
我局认真执行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出现苗头但尚未形成信访的问题,及时找相关部门和个人谈话,查找问题症结所在,从根源上避免矛盾纠纷。建立相关的信访台账,对信访对象身份和所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记录。2018年,我局未发生纳税人信访的相关事项。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坚定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努力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同时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税务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的清理。绿春县原国税局、地税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经清理,保留1件。清理结果以公告形式在机构挂牌当日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提升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以网站为基础,以微信、QQ群等为辅助的“互联网+信息公开”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及时推送信息和政策解读,收集纳税人意见并实现最快时间内回应,确保纳税人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
健全税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建立健全全员讲法、全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深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扎实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联合评定,积极应用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推广各类激励措施。2018年绿春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纳入管理数5932户,纳入信用评价数5325户,其中复评户5户,成功数5310户,失败户10户。评出B级纳税人2332户、C级纳税人45户、D级纳税人771户、M级纳税人2160户。其中D级状态异常户581户,559户为注销户,22户为非正常户;C及异常户3户、M级异常户220户、B级异常户44户全部为注销户。
(三)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2018年,我局在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作用,加大税企QQ群、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活动。4月开展“税收知识进校园”活动,为绿春县职业高级中学的300多名师生进行了税法宣传。12月与县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和咨询点,向广大纳税人开展税法和政策的宣传,这些活动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意识,树立以“依法治税、精通业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文明征收”为内容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一是加强学习,着力建设模范领导班子。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系列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把强化班子建设作为带好队的前提和根本保证,抓好班子建设。二是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关于机构改革指示精神等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素养,确保国地税机构改革平稳推进。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州局和县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抓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加强老干部管理。把保障退休干部“两项待遇”作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核心要素,积极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四是推进数字人事,做好人事管理工作。通过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和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圆满完成了“三定”方案后的机构人员配置工作。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股。全面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分析总结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和问题反馈,实时传达省州局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全局人员对相关工作内容应知应会。并确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季度例会、会议议程等,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小组会议质量和效率。
十一、今后的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调税收法治原则,将依法治税要求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全程。
(一)着力推行三项制度
我局将在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同时,进一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作用,并适时开展三项制度“回头看”,组织对三项制度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随着“互联网+税务”的不断发展,我局将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按照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百姓生活的目标,注重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知识、政策、法规的需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开展各种学法活动,主动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中,持续推动税收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使税收执法过程成为向公众宣传税法的过程。
(三)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坚持纳税服务问题导向,抓住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办税多头跑、数据反复填等纳税人反映较多的问题,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推行纳税人“零门槛”办税,创新发票服务方式,便利申报纳税,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深化国地税合作,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等措施,推出一批接地气、消“痛”疏“堵”、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改革措施,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
要在纳税服务中依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通过“银税互动”提供信用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增添发展动力,促进征纳双方在优化服务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涉税营商环境。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