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春县三猛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保障三猛乡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落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72号令)、《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绿春县编制了《绿春县三猛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并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批准文件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绿春县三猛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批准文号:红政复〔2019〕27号,批准日期:2019年7月3日)。
二、规划修改的目的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72号令)、《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三猛乡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不突破上级下达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前提下,通过对建设用地布局、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土地用途区进行局部修改,把静态的土地规划编制与动态的管理相结合,从而促进三猛乡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
三、规划修改的内容
1.指标调入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24公顷,全部位于三猛乡,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原规划农用地1.23公顷(耕地0.37公顷、园地0.68公顷、林地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公顷)、规划其他土地0.01公顷(均为自然保留地)全部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修改涉及三猛乡巴东村、腊姑村、哈德村3个村民委员会和三猛乡黄连山自然保护区,共42个地块。
2.指标调出
将骑马坝乡近期因布局调整和无项目安排的1.26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出,修改为1.26公顷规划农用地(其中耕地0.25公顷、园地0.91公顷、其他农用地0.10公顷),修改涉及骑马坝乡骑马坝村民委员会,共1个地块。
3.性质调整
将三猛乡近期无项目安排的0.01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做性质调整,将三猛乡0.01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均为规划交通水利用地)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修改涉及三猛乡哈德村民委员会。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经规划修改后,三猛乡和骑马坝乡各项约束性指标仍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四、规划修改的影响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安全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一)对规划指标影响
本次规划修改为保障三猛乡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通过本乡镇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及使用骑马坝乡调剂指标,三猛乡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均增加1.2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未发生变化;同时导致骑马坝乡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减少1.2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未发生变化。
(二)对规划目标影响
本次规划修改导致三猛乡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减少0.3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目标增加1.2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目标增加1.2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目标增加1.2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目标增加0.37公顷;同时导致骑马坝乡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增加0.25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均减少1.2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划目标减少0.25公顷。
从全县角度考虑,经规划修改后全县规划指标中各项指标均未发生变化。目标中耕地保有量减少0.1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均减少0.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0.0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增加0.12公顷。经规划修改后与上级下达指标对比分析,至2020年,三猛乡和骑马坝乡各项约束指标仍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本次规划修改总体上既保障了辖区内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也落实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修改方案有利于促进辖区内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充分体现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规划修改后三猛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将得到较大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将会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