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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xrmzf/2025-0002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30
  • 时效性
    有效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2.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

3.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落实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地方税发票、票证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办理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

6.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7.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

9.承办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绿春县税务局在认真做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紧盯目标,强化责任,凝聚合力,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税费组织收入工作,全年实现税费收入突破4亿元大关。2018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0,133万元,同比增收9,088万元,增长29.2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共完成18,735万元,同比增收5,579万元,增长42.4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171万元,同比增收3,039万元,增长59.22%,按时按质完成年初州县下达的各项收入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75万元,占总收入的84.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9.50万元,占总收入的15.8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8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因工资及绩效增资的原因,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35.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地方财政拨款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07万元,占总支出的86.30%;项目支出140.16万元,占总支出的13.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4.2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2.22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部分人员支出由原国税账户支出,因此基本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地方财政拨款较少,部分项目未能开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4.29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部分人员支出由原国税账户支出,因此基本支出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1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2.22万元,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地方财政拨款较少,部分项目未能开展。其中征管业务经费38.54万元,后勤管理经费8万元,三代手续费30.53万元,教育培训经费20.93万元,系统管理建设经费25.82万元,工会活动经费2.50万元,社保征收经费5万元,人员经费项目8.84万元。2018年度各个项目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6%。与上年对比增支68.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绩效增资的原因,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未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30.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云南省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6万元,下降4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两年均为0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2万元,下降4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69.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云南省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万元,占95.4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4.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征管、精准扶贫工作的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各单位开展的税收征管业务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1,29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万元,固定资产1,210.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2.4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7平方米,账面原值10万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17.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74.95平方米,账面原值54.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8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94.48

1.22

1210.80

923.42

73.16


214.22



82.4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原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2018年地税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