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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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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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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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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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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审发〔2019〕54 号)要求,绿春县人民政府对涉及的相关内容及数据进行了及时核查。通过认真核查,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大黑山镇嘎处村委会白芨种植项目资124000元,已形成明显损失”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2017年,为弥补大黑山镇产业结构单一的缺陷,从省税务局争取帮扶资金124000元用于试验示范种植白芨,总计试种11.25亩,涉及农户7户,通过2年的试验,目前仅有1.5亩长势相对较好,其余9.75亩基本死亡。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为:试种失败导致损失无法挽回。下一步绿春县将深刻教训,在探索发展橡胶产业的互补产业过程中,坚持科学谋划、科学试验,逐步探索,避免盲目投资,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关于“大兴镇人民政府向162户不符合发放标准的非建档立卡户补助鸡舍建设款113 400元”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大兴镇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5月5日及时调整了有关账务,并将162户不符合发放标准的非建档立卡户的补助鸡舍建设款(每户700元),共计:11.3400元,按原渠道归还。
(三)关于“绿春县扶贫办上海帮扶资金结余两年以上106 935元”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绿春县扶贫办已于2019年5月28日将项目完工结余资金106935元上缴了县级财政国库。
(四)关于“继续违规收取已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177 934元”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截止2019年8月31日,完成退费给有关企业和个人177,934.00元,现在就已经已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再收取。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抓好剩余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正在整改中的1个问题,继续跟踪推进,加强督导。二是加强考核。整改工作结束后,对整改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相关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特此公告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