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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0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0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绿春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要求,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积极弘扬法治担当精神,深化法治项目创新,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法治税务建设、深入推进并完成国地税工作的合二为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法制科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红税法便函〔20199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月度和季度收入预测,对税源情况进行反复摸底,深入了解增减变化较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辖区重大项目投资、重点行业等经济税源的发展变化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优化服务与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征管堵漏增收。

2019年,绿春县税务局税收收入共完成18,335万元,同比减收147万元,下降0.80%,占州局下达全年税收预期目标数18,500万元的99.11%;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388万元,同比增收217万元,增长2.66%,占全年预计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总收入15,450万元的54.29%(非税收入7,062万元,比重为45.71%)。社会保险费征收14,384万元,同比减收2,735万元,下降15.98%。工会经费征收117万元,同比减收46万元,下降28.22%职业年金征收1,312万元,同比减收13万元,下降0.9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225万元,同比增收18万元,增长8.70%。教育费附加征收256万元,同比增收3万元,增长1.19%。地方教育附加征收171万元,同比增收3万元,增长1.79%。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136万元,同比增收44万元,增长47.8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94万元,同比增收73万元,增长347.62%。税务部门罚没收入征收6万元,同比增收5万元,增长500%。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征收2366万元,同比增收238万元,增长11.18%。利息收入征收316万元,同比增收141万元,增长80.57%。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征收5万元,去年同期没有征收记录,同比增收5万元。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我局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切实做到“三个务必”:务必把该减的税减到位、务必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务必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绿春县税务局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四项减税降费重要举措。2019年1至11月,绿春县税务局共计减税降费3120.19万元,其中:减免税收2010.46万元,降低社会保险费缴费1109.73万元减税方面:1-11,共减免税收2010.46万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的减免税政策减免644.87万元,分别是:1.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260.36万元。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减免户数3743户,减免金额190.70万元。3.深化增值税改革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配套措施涉及减免户数160户,减免金额193.80万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涉及减免税1364.61万元。降低社会保险费缴费方面:社会保险费共计降费1109.73万元。其中:2019年5至11月降费减负共减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21.8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39.95万元。2019年1至11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共减负失业保险费44.23万元,其中单位缴费减负26.54万元,个人缴费减负17.69万元小微企业普惠性退税情况:我局2019年小微普惠性减免退库涉及数344户1205条,金额99,967.67元已全部完成退库

(三)立足税务职责,抓好纳税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税务部门需要坚持依法办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难题,增强纳税人获得感。税务局始终坚持纳税服务问题导向,抓住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办税多头跑、数据反复填等纳税人反映较多的问题,今年2019年1月15日税务窗口入驻不动产登记大厅,全面实现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税务窗口已将产权评估、认定税费、开票征收、缴纳税费等业务实现“当场办结,并按文件精神,压缩了办理时间、精简了申请材料。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查询信息、资料流传的在内部衔接,并由不动产交易大厅统一制作了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图等,未在不动产缴税法定申请材料之外增加材料。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涉税信息采集,发票领用等其他涉税事宜严格按照征管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认真落实边境经济合作区投资优惠政策,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用好投资优惠政策。围绕税务登记注销“痛点”“难点”“堵点”,积极推行税务清税注销即时办结、“简易注销”、“容缺受理”、“承诺办理”等多项措施进一步简并流程,压缩时长完善企业注销制度,设置注销业务专窗,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流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各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对未办理过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办理过涉税事项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收便民举措。抓好“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环境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从办事创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19年,我局始终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州局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上级部门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以便纳税人查阅、咨询,认真整理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对税务机构适用的制度认真进行梳理完善后及时予以印发执行,对不再适用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截至目前废止与省级下发文件冲突的文件1个。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在进行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时都严格贯彻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设立县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完善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是落实好执法责任制。积极推广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工作,并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做好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评价。是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考核,认真纠正税收执法过错,及时问责过错工作人员。四是结合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税收执法督查等要求,积极组织税务师资力量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税收执法水平。规范审批行为,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告,遵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做到透明用权、阳光行权;认真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统一执法标准,固化执法流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开展执法督察

一是认真开展2019年税收执法大督察、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制定2019年税收执法督察制度方案并启动税收督察项目2个。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抽调人员成立督察组,细化督察指标,抓好督察流程和情况反馈的跟踪管理。围绕税收征管重点环节管理等内容,督察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费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方面的贯彻情况和存在问题。二是开展绿春县税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查处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公费旅游、违规购买赠送名贵特产等问题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有关费用等问题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查处未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分配使用扶贫资金等情况,尤其是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同时对扶贫工作中的财务支出加强监督,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合法合规三是运用内控监督平台、金税三期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提取疑点数据。对筛选出的疑数据,协同税政、征管等部门,从指标内容、政策执行口径等方面逐项明确,再梳理汇总归口分析。采取调阅资料、查询数据、核实疑点、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等内容开展重点督察。督查检查面达到90%以上。处理疑点数据20条,发现风险问题并改正16个推送财务数据疑点8条,征管数据疑点3条

(二)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我局本着合法、公正、实事求是、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自觉接受纳税人、省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监督。严格受理、调查、审批、处理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纳税人投诉处理质效,构建纳税服务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投诉方式。2019年度,我局实现了纳税服务的零投诉。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我局根据《云南省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性事件的指挥、预警、人群疏散等进行了周密安排,有效处理办税过程中的系统故障、申报高峰期拥挤等紧急、突发性事件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现场的应急处置和事后处理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服务,落实办税大厅领导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办税服务厅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系统卡顿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应对、及时报告根据省、州局要求,办税服务厅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停电、地震、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对应急分队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方面的技能。保障征期各应用系统平稳运行,保证办税服务厅的安全稳定。

(二)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

我局认真执行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出现苗头尚未形成信访的问题,及时找相关部门和个人谈话,查找问题症结所在,从根源上避免矛盾纠纷。建立相关的信访台账,对信访对象身份和所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记录。2019年,我局未发生纳税人信访的相关事项。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提升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以网站为基础,以微信、QQ群等为辅助的“互联网+信息公开”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及时推送信息和政策解读,收集纳税人意见实现最快时间内回应,确保纳税人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时着装制度、佩戴标识;办税服务场所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定期公示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原执法决定信息。2019年在政务外网和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情况22件,其中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件;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行政执法人员14人,行政处罚(简易处罚)234件;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大兴税务分局行政执法人员9人,行政处罚(简易处罚)295件,行政处罚案件共529件。非正常户认定92户。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

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宪法》为核心,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近期更新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纳税服务规范3.0版》《税收征管规范2.0版》《减税降费知识读本》健全税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全员讲法、全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法制教育,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意识,树立以 “依法治税、精通业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文明征收” 为内容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深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扎实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联合评定,积极应用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推广各类激励措施。2019年绿春局信息采集户数为1461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1157户,参评1157户,占比100%,本期不予评价0户,占比0%。企业共有955户纳税人参评,实际参评955户,联评结果为: B级34户、C级398户、D级325户、M级198户。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个体工商户数为4934户,其中评价1743户,不予评价3191户。截至目前评价结果尚未发布,其中A级纳税人0户,占评价总户数的 0 %;B级纳税人1570户,占评价总户数的90.07%;M级纳税人97户,占评价总户数的5.57%;C级纳税人64户,占评价总户数的3.67%;D级纳税人12户,占评价总户数的0.67%。

(三)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忠于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宣传周联合司法、法院等法制部门上街宣传宪法;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网络在线学习考试;通过大厅显示屏、电子政务中心等宣传媒介宣传各种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手机学习法宣在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活动,会议前学法学廉活动,进一步使干部职工对税收法律法规等知识再认识、再深化利用宣传月活动契机面向社会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商业中心设点、上门宣传、扶贫进村宣传税法、扫黑除恶知识等措施,不断加大依法治税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的决心的效果。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着力建设模范领导班子。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把强化班子建设作为带好队的前提和根本保证而抓好班子建设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关于机构改革指示精神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素养,确保国地税机构合并后达到事合、力合、心合。同时按照总局、省局、州局推进改革系列专题培训计划安排,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精心组织我局相关税务干部参加培训认真配合州局组织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省税务系统2018年度新录用公务员综合培训和测试。积极组织我局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再培训工作。结合总局、省局、州局近期改革工作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紧密结合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需要,针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聚焦基层的热点、难点、重点,按照“急用先学”的原则,研究确定配套专题培训项目,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培训。切实开展税收政策业务培训。采取集中自主培训形式,参加由省局、州局、各个分局、税政、社保等业务部门举办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等培训,重点培养选拔素质较高、业务基础良好的干部,确保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股。全面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分析总结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和问题反馈,实时传达省州局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全局人员对相关工作内容应知应会。确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季度例会、会议议程等,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小组会议质量和效率。

十一、今后的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税收法治原则,加强法制税务建设,将依法治税要求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全程。

(一)着力推行三项制度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同时,进一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作用,并适时开展三项制度“回头看”,组织对三项制度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随着“互联网+税务”的不断发展,我局将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按照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百姓生活的目标,注重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知识、政策、法规的需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开展各种学法活动,主动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中,持续推动税收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使税收执法过程成为向公众宣传税法的过程。

继续落实好执法责任制

继续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做好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评价。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认真纠正税收执法过错,及时问责过错工作人员。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