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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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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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爱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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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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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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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灭鼠公告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控制“鼠害”密度,绿春县爱卫会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冬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要求:本次灭鼠活动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城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属在管理原则,确保灭鼠工作的落实。 二、灭鼠时间: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0日(雨天顺延)。
三、灭鼠重点区域:各单位院内、居民区、广场、绿地、河堤河坝、宾馆(饭店)、医院、车站、商场、超市、食品加工单位、农贸市场、城中村、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专人负责和投放灭鼠毒饵,避免毒饵中毒和流失事件发生。
2.投放鼠药点必须有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公共场所必须配有标准毒饵盒。
3.发现已中毒老鼠要及时深埋处理,以免使其它生物再次中毒。
4.灭鼠后要彻底清除鼠迹及残余毒饵,及时修补完善防鼠设备。
5.投放毒饵期间看管好儿童和宠物,避免把毒饵当成食物吃掉。
6.我县投放的鼠药非剧毒且有解药,误食后,应立即去医院注射维生素K1进行解毒。
绿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