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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707
  • 发布机构
    县指挥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暂停绿春县道路客运班线的通告

各客运站,客运企业(含网约车),公交公司,广大旅客,人民群众: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蔓延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经绿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绿春县市际、县际、县内道路班线客运以及公交车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运时间

  自2020年1月29日00:00起,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二、停运范围

  (一)市际客运班线:绿春至昆明,绿春至普洱,绿春至景洪,绿春至勐腊,绿春至江城,绿春至墨江。

  (二)县际客运班线:绿春至蒙自,绿春至个旧,绿春至元阳,绿春至建水,绿春至开远,绿春至金平,绿春至石屏,绿春至河口,绿春至老猛。

  (三)县内客运班线:绿春至大黑山,绿春至三猛(途经岩甲),绿春至三猛(途经三号桥),绿春至戈奎,绿春至托牛,绿春至半坡,绿春至坝溜,绿春至骑马坝,绿春至平河,绿春至平河新寨。

  (四)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

  (五)公交车。

  三、入境车辆管控

  所有入境车辆要配合、服从车辆检查及人员体温检测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客运站、客运企业(含网约车)、公交公司要通过电视、广播、滚动显示屏、网络、手机APP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停运信息,积极宣传劝导旅客错开春运高锋期、避开疫情管控期,尽量不出行或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已售客票、已预约订单的免费退票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客运企业(含网约车)、客运站要做好饮用水、食品的准备工作,充分做好对旅客的人文关怀,保障旅客正常的生活要求。

  (三)汽车客运站点要提前沟通、衔接,做好即将到达的市际、县际、县内客运车辆劝返工作。

  (四)在此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非法运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一经查处按最高上限进行处罚。

  绿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