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建设,保障国家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收绿春县地区综合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举行《绿春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绿春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5月在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 本县年满18周岁,与涉及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公开随机选择确定。
2. 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 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高建梅
联系电话:0873—4224728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绿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七、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