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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54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15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绿春县委书记何阳同志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公告

  为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突出民生诉求,带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中共绿春县委书记何阳同志将于近期公开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依法有序地反映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何 阳   中共绿春县委书记

  二、接访时间

  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三、接访地点

  绿春县信访局(行政中心A幢1楼)。

  四、来访须知

  (一)实行预约制度。反映诉求的群众,请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信访局接访股或电话预约(预约时间:8:30至11:00,14:30至17:00,预约电话:0873—4222424)。工作人员将在6月20日前电话告知参加此次接访的群众,待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安排接访,未预约的不安排接访。预约时,请反映人提供简要诉求。

  (二)实行登记候访制度。接到通知参加此次接访的群众来访时,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县信访局接访股(行政中心A幢1楼)进行登记,请按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序向接访领导反映诉求。

  (三)推选信访代表。群众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须推选出信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他群众不参加接访。

  (四)真实反映诉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依法有序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法有序反映诉求。

  (六)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其他县级领导已经接访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七)其他事项。接访安排时间,若与重要任务或会议冲突,将调整时间提前告知信访人,具体接访时间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中共绿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