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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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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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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办发〔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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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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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绿春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绿春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按照《长寿之乡认定准则和方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系统、全面的总结我县健康长寿规律,宣传独具特色的长寿养生文化,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申报“长寿之乡”,助推全县老龄工作不断提升,弘扬长寿文化,崇尚尊老敬老孝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我县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绿春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申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绿春县政府办,由杨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筱盈、县民政局副局长黑文忠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申报工作的日常事务。
四、主要内容
(一)做好“长寿之乡”3项核心指标和8项支撑指标的材料收集,做好我县长寿人文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相关台账,出具相关报告。
(二)对全县百岁老年人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包括老年人基本情况信息、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百岁老人资料登记表要一人一表登记等工作。
(三)编印百岁老人宣传视频和图片,丰富申报工作图文及影像资料。
(四)撰写长寿之乡认定申请报告,向“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汇报,并邀请到我县开展评审指导工作。
五、职责分工
1. 县政府办: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督导申报工作进展,负责申报文件、报告、画册、影像的审核工作。
2.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申报工作日常事务和申报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制定申报工作方案、汇报材料等文稿;负责申报文件、报告、画册、影像的撰写和收集工作;(2)老年人优待和补贴制度:落实国家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老年人优待政策情况,结合实际建立本区域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和不断完善的机制,高龄老人、百岁老人的补贴情况;(3)老年人健康支持与养老服务:县人民政府建立本区域健康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推动医养结合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国家要求的情况;智慧医养形成体系;(4)完成百岁老人基本情况统计及花名册。
3. 县文旅局:负责涉老文艺汇演节目编排和筹办;旅游景区、景点及民俗等方面文字及影像等材料的收集。
4. 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民政局编写申报材料及申报日常工作;做好宣传党委和政府对老年人的相关政策,整理老年人长寿秘诀等相关资料及影像;负责我县长寿文化、长寿元素的宣传,做好申报工作的新闻报道,策划、制作申报工作专题画册和影像宣传片。
5.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以下数据:(1)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区域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岁及以上;(2)百岁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区域内户籍人口中存活实足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10万分之11;(3)高龄人口比例: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占总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不低于15%;(4)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90%及以上;(5)地表水环境质量:区域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达到或优于国家3类水质标准;(6)经济收入及收入公平性:区域内人均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7)森林覆盖率:区城内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及以上。该数据以认定区域以2021年度统计数据为准,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相关领导的签字。
6. 县卫健局:负责提供以下资料。(1)老年人优待和补贴制度:落实国家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老年人优待政策情况,结合实际建立本区域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和不断完善的机制。(2)老年人健康支持与养老服务:县人民政府建立本区域健康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推动医养结合的相关政策和措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情况,要达到国家要求,即70%。
7. 县人社局:负责提供老年人优待和补贴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本区域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和不断完善的机制(养老保险情况)。
8. 县林草局:负责提供全县森林覆盖率等相关资料。
9. 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负责提供以下资料。(1)生态环境建设:制定的相关专项规划、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措施;(2)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90%及以上;(3)地表水环境质量:区域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达到或优于国家3类水质标准。
10.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2022年全县60周岁及以上人口总数,80周岁及以上人数占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数,百岁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区域内户籍人口中,存活实足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10万分之11)。
11.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保障相关工作经费。
12. 县史志办:负责提供绿春县史志资料。
13. 县妇联、县老干部局、县文明办:负责收集本部门近三年以上尊老敬老孝老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县人民政府已颁布的有关推动养老孝老敬老的文件;县委、县政府举办养老敬老表彰活动情况;负责组织老年人参与教育活动比例达国家要求,“十三五”期间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
14. 各乡镇:按县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摸排走访关爱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完成表格填写、资料收集,确保申报资料齐全。其它未注明具体职责的单位,根据申报工作需要,随时按领导小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时间安排
(一) 2023年3月10日前:各单位务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金龙电子邮箱: 364626646@qq.com。
(二)2023年3月15日前:请县民政局完成“长寿之乡”各项指标明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长寿之乡认定申请报告的撰写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完成申报“长寿之乡”影视资料的制作,并上报县申报“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2023年4月上旬:迎接“长寿之乡”专家评审组到绿春县考察评审。
六、积极推动和发展“长寿之乡”品牌应用
以申报“长寿之乡”为契机,立足于本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以健康、快乐、长寿为主线,以乡村振兴为推手,做好长寿文章,做大健康长寿产业,促进长寿文化和长寿经济的协调发展,更好地造福全县人民。
(一)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安排部署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绿春县“长寿之乡”品牌目标任务,分解工作职责,对康养、旅游、民族、长寿等文化进行项目包装、宣传、开发和应用,全方位打造和推广长寿品牌。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绿春县道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文化体育、科教、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以“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努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构建敬老、孝老、爱老、护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深度挖掘长寿文化,打造长寿生态品牌。挖掘饮食文化、民族文化、康养文化、孝亲文化,结合绿春特色,有针对性地打造寿乡生态产品,发挥媒体优势,提高县域生态品牌知名度,以申报长寿之乡为契机大力宣传长寿文化,推动绿春长寿事业健康发展。
(四)做好生态发展文章,开发康养旅游资源。以生态为基,民生为本,依托特色“名片”效应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以康体养生、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打造集观光、养生、休闲、度假、体验、康体等于一体的特色旅游“长寿康养目的地”。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关联带动作用,深度挖掘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发展的内在经济联系,延伸旅游产业链,形成旅游产业群。
(五)突出长寿之乡品牌,开发长寿名优产品。立足本地特色产业产品,重点围绕绿色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助推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发展,加快推进“一县一业”茶叶、梯田红米、中草药等农产品品牌培育,促进特色农产品经济的快速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长寿之乡”申报工作是一项涉及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社会系统工程,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任务到人,保质保量严格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相关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申报长寿之乡工作宣传报道,既要宣传长寿老人的生活情况和长寿文化,又要宣传我县长寿老人形成的原因、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强调申报工作对我县社会经济及各方面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和作用,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重要性、紧迫性及申报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
(三)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申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讲究方法,密切配合,及时做好我县申报长寿之乡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附件:绿春县申报长寿之乡任务分解表
绿春县申报长寿之乡任务分解表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指标含义及说明 |
负责单位及责任领导 |
核心指标 |
1.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
区域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岁及以上,以最近的国家人口普查数据或国家年度调查数据为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8.2)。该数据以认定区域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计局提供,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相关领导的签字。 |
统计局(白继梅) 公安局(吴世宝) |
2.百岁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 |
区域内户籍人口中存活实足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11/10万。该数据以认定区域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计局提供,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领导的签字 |
统计局(白继梅) 公安局(吴世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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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龄人口比例 |
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占总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不低于15%。该数据以认定区域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计局提供,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相关领导的签字。 |
统计局(白继梅) 公安局(吴世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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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支撑 |
4.生态环境建设 |
制定相关专项规划、相关政策、相关具体措施。由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提供 |
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高波初) |
5.森林覆盖率 |
森林覆盖率指有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区域内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及以上。以国家统计部门或有关部门权威发布的数字为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森林覆盖率为23%)。该数据以认定区域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计局提供,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相关领导的签字。 |
统计局(白继梅) 林草局(马志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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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空气质量 |
指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辨识的地域内空气质量优劣的状况。区域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90%及以上。该数据以认定区域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计局提供,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相关领导的签字。 |
统计局(白继梅) 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高波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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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表水环境质量 |
指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辨识的地域内地表水质量优劣的状况。该标准指的是区域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达到或优于国家3类水质标准。国家水质标准以国家统计部门或有关部门权威发布的数字为准,可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数据以认定区域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计局提供,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相关领导的签字。 |
统计局(白继梅) 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高波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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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收取及收入公平性认定标准 |
指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相关公平。该标准以认定区域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统计局提供,并出具正式证明。盖有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相关领导的签字。具体内容如下: (1)区域内人均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收入水平。(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以国家统计部门或有关部门权威发布的数字为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 |
统计局(白继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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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老年人优待和补贴制度认定标准 |
该标准应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文件、数据和证据,并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具体内容如下: (1)认真落实国家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老年人优待政策;(2)结合实际建立本区域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和不断完善的机;对高龄老人、百岁老人的补贴达到较高水平。 |
政府办(杨升) 民政局(黑文忠) 卫健局(吴欧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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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老年人健康支持与养老服务认定标准 |
该标准应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文件、数据和证据,并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其具体内容如下: (1)当地人民政府建立本区域健康养老服务保障制度;(2)当地人民政府制定了推动医养结合的相关政策 和措施;(3)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国家要求;(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要求;(5)智慧医养形成体系。 |
政府办(杨升) 民政局(马志祥) 卫健局(吴欧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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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认定标准 |
该标准应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文件、数据、证据、老年人实时活动照片、文字等相关资料等,并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其具体内容如下: (1)当地人民政府已颁布有关推动养老孝老敬老的文件;(2)县委、县政府举办养老孝老敬老表彰活动达三年以上;(3)提供本部门近三年来尊老敬老爱老等资料以及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比例占老年人人口20%以上的资料。 |
妇联(卢芳) 老干部局(李慧萍) 文明办(张卫英) |